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这些信贷政策给予支持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受到影响,各级政府推出信贷政策予以支持。宝安区司法局组织社区法律顾问就金融机构扶持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问:疫情防控期间,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有哪些信贷政策支持?

答: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金融机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金融机构可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企业战胜疫情困难。

二、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帮助企业稳定现金流、降低融资成本、加大产业资金倾斜支持,并明确了以下措施:

●帮助企业稳定现金流。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金融机构不抽贷、断贷、压贷。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和创业者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酌情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重要生活物资骨干企业的票据贴现开通再贴现绿色通道,将业务办理流程缩短至2个工作日内;积极运用再贷款等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对相关企业提供利率优惠的信贷支持。

●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的受益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对各商业银行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风险损失补偿比例上限由50%提高到80%。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疫情防控债”发行力度,畅通直接融资渠道。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可协商展期3到6个月。宝安日报记者 罗慧怡


[责任编辑:谢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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