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研发启用非羁押人员动态监管系统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张剑峰 通讯员 刘松)近日,记者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为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助力司法文明建设,提升检察机关智慧检务的运用能力,探索构建“互联网+信息化+检察”的工作模式,该院结合宝安刑事检察工作实际,研发了非羁押人员动态监管系统。9月29日,宝安区检察院对一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启用非羁押监管措施,为其佩戴具有定位功能的电子手环,通过智能化监管系统对李某某的活动范围进行实时监控,标志着该院研发的非羁押人员动态监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据悉,该系统是深圳市检察机关首个非羁押人员动态监管系统,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落实先行示范区“法治城市示范”建设。以谦抑慎刑理念为指导,通过引入科技力量加强对非羁押人员监管,减少检察官对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顾虑,探索降低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推进司法文明建设。二是突出智慧检务工作特色。通过司法办案、法律监督等检察业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打造数据互融互通、技术相互映衬的智能化检察工作应用平台。三是非羁押人员监管智能化。针对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通过智能化辅助系统对其活动实时监控,确保非羁押人员不出现脱管漏管,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四是使用过程规范化。针对上述监管系统,宝安区检察院研究并制定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对非羁押人员实施动态监管的工作细则》予以配套适用,做到有规可依。


[责任编辑:谢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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