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开始申报啦!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杨文静)近日,记者从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获悉,2019年度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已于8月30日开始受理申报。受理时间为一个月,9月30日申报截止,有需要的企业要尽快提交申报材料。

记者了解到,市长质量奖是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市最高质量荣誉,授予在推动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上成绩突出,具有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对深圳质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组织、项目。奖项参评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采用全流程网上申报,申请人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切换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线上上传材料。

据悉,市长质量奖设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管理和服务六类,其中经济类设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6名,其他5类每个类别金奖、银奖各1名。获奖单位以深圳市人民政府名义受表彰奖励,并被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

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申报条件

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在深圳市登记注册、合法运营三年以上、取得良好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

申报市长质量奖的项目应当建设完成并运行实施满一年以上,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和示范性,有应用推广价值。

申报方式

市长质量奖申报采用全流程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切换区域和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奖励→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下列材料:

材料要求

●《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

●《自评报告》,对照《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编写。要求文字简练、凸显特色、内容完整,数据客观真实、注重比对,含图表不得超过3万字;

●证实性材料,含相关资质、荣誉、绩效证明等,异地注册单位还需提供本市纳税证明。

评定程序

(一)评定程序

按照申报、资格审查、材料评审、集中答辩、现场核查(社会评价)、评委会审议、社会公示、市政府审定与表彰奖励的程序开展。

申报单位需配合事项包括:提交申报材料;材料评审入围单位参加集中答辩,候选单位配合现场核查。

(二)进度计划

资格审查2019年10月中旬;

材料评审10月下旬;

集中答辩11月上旬;

现场核查和社会评价11中旬;

评委会审议和公示12月上旬。


[责任编辑:贺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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