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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举办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专项业务培训班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罗慧怡 通讯员 陈桥思)为提升宝安区律师刑事辩护代理业务水平,指导律师严格依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充分发挥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作用,4月19日下午,区司法局联合深圳市律师协会宝安区工作委员会和深圳律师学院举办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专项业务培训班,区属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律师共1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开班动员讲话中,区司法局副局长贺章立指出,一是律师要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大意义;二是律师要结合“两高”“两部”4个意见依法依规做好辩护代理工作,明确律师执业行为的边界,依法依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律师在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过程遇到问题时要及时反馈,做好报备工作。

培训班上重点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在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动员培训班上的讲话》、《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对全国扫黑办首次新闻发布会公布“两高”“两部”4个意见的解读》讲话精神,并强调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负有直接监督指导职责,要建立报告备案制度、集体研究制度、检查督导制度。

本次培训邀请了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杜舒寒律师、广东四为律师事务所肖鹰律师、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朱少龙律师、广东君孺律师事务所黄道义律师分别对全国扫黑办公布的“两高”“两部”4个意见进行专题解读。四名律师以政策背景及指导思想为切入点,对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的若干问题进行解读,同时,结合自身作为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丰富经验,引用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案例,为宝安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业务作了一次精彩培训。


[责任编辑:贺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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