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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警方严打“套路贷”等新型犯罪活动

摧毁“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3个,移送起诉嫌疑人34名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类小贷公司、网络借贷平台、投融资担保公司,披着合法的外衣,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预设各种陷阱,实施合同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犯罪行为。这种非法讨债、“套路贷”新型犯罪活动已然成为危害社会的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秩序并保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宝安警方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梳理宝安区非法讨债、“套路贷”警情和案件,全面排查“套路贷”恶势力团伙,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宝安公安分局共摧毁陈某某、曾某某、张某某等3个“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移送起诉34人,涉案金额超过3000万元。

精准打击 “套路贷”团伙逐一落网

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宝安公安分局通过充分运用公安大数据平台,紧盯各类小贷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重点行业主体,对涉嫌非法讨债和“套路贷”的违法犯罪团伙,逐一成立专案组,实现精准打击。

2018年4月23日,宝安公安分局成功打掉以陈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利用“套路贷”手段,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在该案中,宝安警方刑事拘留团伙成员23人,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冻结涉案账户80个、房产3套,扣押涉案车辆1台,现已移送起诉18人。

同年9月6日,宝安公安分局联合深圳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分别在云浮、东莞、坪山、西乡抓获“套路贷”诈骗和敲诈勒索犯罪嫌疑人11名,打掉了以曾某某为首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目前,11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刑拘,现已移送起诉。

同年10月8日,通过多月侦查,宝安警方在西乡街道、惠州市等地打掉以张某某为首的“套路贷”恶势力团伙,抓获张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现已移送起诉5人。

提高防范意识 “套路贷”确实套路多多

据宝安警方介绍,“套路贷”恶势力犯罪组织主要通过以下步骤实施诈骗犯罪: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利用受害人急于借钱的心理与受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受害人签订“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受害人的合同。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受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三是单方面随意判定受害人违约,并要求受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受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介绍其他假冒“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哄骗受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五是软硬兼施“索债”。团伙故意提出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受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在陈某某“套路贷”恶势力案件中,该团伙就通过采取上述办法侵占了受害人邱先生等人3套房产。

在此,宝安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应提高防范意识、加强辨别能力,通过正规途径开展贷款业务,避免上当受骗。

宝安日报记者 张剑峰 韩翀 通讯员 徐以文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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