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科技型中小企业 2019年评价工作正火热开展中!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李聪)3月13日,记者从区科创服务中心了解到,近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87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区201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区科创服务中心已对外发布《通知》,请符合各项条件的宝安企业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据了解,符合参与评价工作的条件为,“上年度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要求及时通过评价工作系统(www.innofund.gov.cn)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届时,区科创服务中心将及时对企业自评信息开展形式审查并配合市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对审查通过企业进行公示和入库。
据悉,自2019年3月18日起,该中心在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工作的同时,将同步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培育工作,免费为企业进行申报培训、政策宣讲工作,有关安排可关注“宝安科技创新”微信公众号。同时,该中心已建立“宝安科技中小企业评价”QQ群(188601477),符合201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入群,工作人员将会在群内就企业咨询的相关问题集中答复。企业也可直接拨打电话(0755-83699150)进行咨询。
■相关信息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任务的具体措施。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全年受理企业注册,2019年10月31日前受理本年度企业提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有关企业即日起可登录服务平台进行操作以便及时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编号当年有效。
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75%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入驻宝安区科技创新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三年内每年发行实际租金的50%,最高分别为10万元的创业孵化类科技创新企业。
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宝安日报记者 李聪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