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违规提前复工,查!
劳动监察人员对企业复工情况进行核查。
截至2月7日,全区共接到44宗企业未按规定报备提前复工的投诉,目前已全部处理完毕。宝安区劳动监察大队昨日提醒:2月10日后,全区各类企业复产复工的,在做好复工前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向区或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加强主动巡查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务院办公厅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专门征集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
1月31日至2月7日,区人力资源局共收到44宗关于企业提前复工的线索,其中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28宗,省长信箱留言16宗。接到舆情线索后,区劳动监察大队均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厂区进行核查,目前已全部处理完毕,其中29宗系举报人投诉时,企业尚未收到省政府关于延期复工的通知,而上门核查时企业已发放延期复工通知。
自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区劳动监察大队还坚持对区内500人以上的企业加强主动巡查,突出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先后巡查500人以上企业168家,其中已备案开工39家,未开工129家,确保区内500人以上企业严格遵守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员工复工。
未经报备违规提前复工6家企业被责令停工
沙井街道某企业未报备组织生产,1月31日,区、街道劳动部门接到举报后,迅速赶赴现场,要求该企业遵守规定立即停工。企业表示配合,当即通知停工,并着手完善防疫措施,避免了大规模聚集。2月3日,劳动部门又对该企业进行复查,企业处于停工状态并正按程序申报复工。
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昨日介绍,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凡未经报备提前开工的企业,均要求立即停工。1月31日以来,区内共有6家企业被责令停工。
在对被投诉企业复工情况进行核查处理的同时,该大队根据《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企业复产复工协调工作方案》,积极参与核查企业复产复工情况,并对福永、沙井街道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抽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
引导符合开工条件企业报备后有序复工
“企业符合开工条件的,则引导报备有序复工,并要求相关物业业主协同严格监管。”该负责人表示,1月31日以来,区内有9家企业在完善疫情防控举措后,经引导成功报备开工。
1月31日,福永街道四洲义齿(深圳)有限公司未经报备复工被投诉。宝安区劳动监察大队及福永街道经科办、安监办、福永派出所和怀德社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向企业负责人宣讲关于延迟复工的政策,督促企业立即停工。经说服教育,企业负责人当即作出停工决定,企业员工陆续离场。
该公司属于医疗器械行业,产品100%外销,且属于个人定制,病人需佩戴该产品方能正常出行。若公司不能按照规定周期完成制作,将带来重大损失。为此,该公司在承诺配备体温检测设备、保障防护及消毒物资、工作场所设置隔离区域、无重点疫区员工参与生产的前提下,2月1号向福永街道报备,申请提前复工,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3日,该公司已按照深圳市企业复工条件开工。
区内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实行分级管理
宝安区5日制定下发“关于做好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各类企业复产复工,实行报备复核制度和分级管理,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员工人数300人(含)以上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申报,由街道初审通过后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协调组(设在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
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未按要求报备复工复产的,将其列入黑名单,并联合卫监、安监部门共同执法;对出现确诊病例的企业,则上报封闭停产,并视情节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步,区、街道劳动部门将加派人手,保证电话、网络等非现场形式的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同时,区劳动监察大队将继续实行人员下沉、重心下放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突击队的模范作用,及时介入、有效处置劳资纠纷;加大企业复产复工条件与疫情防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宝安日报记者 刘正金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