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岩开出三张“臭味公厕”罚单

深圳新闻网宝安讯(见圳新闻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贺靛婧 通讯员 严雅茵 罗捷)为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公厕的环境卫生水平,8月6日起,石岩街道综合执法队对辖区内的公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未达标的公厕进行查处,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如厕”环境。

在前期排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塘头社区松白路2016号公共厕所脏乱差问题突出,在距离公厕好几米远便闻到一股刺鼻臭味,公厕内部有明显积水、臭味,未达到相关规定标准和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迅速约谈该公厕管理方,告知其应承担的主体管理责任,并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按要求完成整改。同时,按照《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行动当天,执法队共立案查处未达标公厕3宗,罚款1500元。

石岩街道综合执法人员介绍,根据《深圳市公厕管理办法》规定,公共厕所应符合地面无积水、痰迹、烟头、纸屑等杂物,便器内无污垢、积存粪便等要求。不仅公厕管理方要做好公厕卫生管理,广大市民也要爱护公厕环境卫生,如存在不文明使用公厕的行为,将会被罚款100元。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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