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业务培训

深圳新闻网宝安讯(记者 曾舒琪 通讯员 苏泳娴)为了让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切实发挥便捷维权服务的平台作用、提高消费纠纷处理效率,广泛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督促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提升壹方商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员业务能力,近日,宝安区消委会、在深圳市壹方商业有限公司支持和配合下,组织商户、超市,物业管理处等负责人,联合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业务培训。

培训会邀请了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法律宣传教育部部长江如和通过PPT演示方式,从《条例》立法背景和重大意义入手,详细解读了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以及《新消法》在预付式消费、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三包》规定、格式合同中如何实践运用,并就实例讲解消费者解决争议鉴定检测难的方法和途径。他表示,经营者要创新性做好企业发展工作,树立品牌意识,诚信守法经营,及时做好消费纠纷和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不把矛盾扩大化,做到“和气生财”,努力提升消费者的放心度和满意度。

培训现场气氛热烈,商户代表纷纷表示内容通熟易懂,针对性强,受益匪浅,希望今后多在商场开展培训活动。  

[责任编辑:张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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