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到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管理局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人大代表在智慧宝安管控指挥中心市监分中心听取汇报。

6月20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到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管理局开展执法检查,市、区人大代表们视察了智慧宝安管控指挥中心市监分中心,并围绕加强城中村、学校及网络订餐平台监管、健全社区食品督导员机制、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等市民关心关切的话题,提出了许多问题和建议。

2018年5月《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建立了严于国家标准、广东省标准的“深圳标准”。区人大常委会将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推动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四个最严”要求,努力构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

继3月召开动员会以来,检查组先后到新安、西乡、福永等7个街道开展执法检查,调研了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法院、教育等10个部门,听取了区消费者委员会、区餐饮协会、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饿了么、美团等网络订餐平台的意见建议,并联合区检察院对市场监管、公安、法院涉食品安全案件开展抽查评议,共召开座谈会21次,实地察看涉食品安全场所35处,发放问卷调查表1200余份,收集汇总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37条。今年7月,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座谈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管理局汇报了“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据了解,宝安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食品安全整体形势平稳可控、稳中向好,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座谈会创新交流方式,采取了代表和职能局负责人“一问一答”的形式。围绕加强城中村、学校及网络订餐平台监管、健全社区食品督导员机制、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等市民关心关切的话题,人大代表犀利发问,职能局负责人直面问题、详细解答代表的疑惑。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喜金对区政府及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管理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情况予以充分肯定,并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三方面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别是要做好相关监管和处罚工作,全力保障宝安市民“舌尖上的安全”。二是要坚持边查边改,严格落实“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位,主动吸收、采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优化工作机制。三是执法检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形成高质量、具有可操作性的执法检查报告,进一步推动宝安区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

宝安日报记者 王悦 通讯员 刘静/文 记者 刘安邦/图

宝安食品安全工作亮点

在全市率先提出并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实现“一街道一快检车”,实现农贸市场快筛点覆盖率100%,抽检覆盖率保持在9批次/千人以上,达到香港水平,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

食品行政执法案件数量连续两年全市第一,2017年行政案件1800宗,2018年1305宗,“食品安全状况”绩效考核满分,并列全市第一。食品安全满意度稳步提升了20个百分点,持续保持在70%以上。

全面建成了“1+10+190+N”食品检测体系;建成智慧管控中心;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提升集体餐饮单位规范化;建成“熟食中心”民生项目。



[责任编辑:谢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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