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率队到区消委会调研 听取食品安全意见建议
区人大常委副主任苏喜金率队到区消委会调研并座谈。
深圳新闻网宝安讯(记者 曾舒琪 通讯员 江如和 苏泳娴)3月26日下午,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喜金带队,组织部分执法检查组成员到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走访调研,重点听取区消费者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
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刘俊斌汇报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对近年区消委会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简要汇报,特别对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近年食品安全类投诉作出汇报。
据了解,根据12345、12315及3·15消费通等系统数据统计,宝安消委会2018年度共受理消费投诉9654宗(不含来信、来函、电话和上门投诉等),其中食品安全类型共计63宗,投诉问题主要是购买过期食品,在实体店消费后因食用食品导致突发肠胃炎等。据悉,由于政府投诉热线整合后的消费投诉形式变化情况,在人手不足、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海量的消费投诉导致消委会不堪重负,信访量成倍增长.面对受理投诉量的激增,区消委会投诉调解能力已处于过度饱和状态、各项工作超负荷运行。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迎难而上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最大效应。
会上,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就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建议:食品安全是老百姓最为关切的问题,应充分利用街道“一街一车一检”,高效快速检验让老百姓买的放心吃得安心,不定期联合监管食品安全科和基层志愿者的作用整合外部资源,借外力发挥最大效应,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听取汇报后,区人大常委副主任苏喜金首先对区消委会的工作表示肯定并指出,新“食品法”颁布,对消委会赋予新的职能和义务;要加大对创新工作思路,食品宣传条例的宣传运用,深化效应;善于借力(社会资源)等其它行业资源和力量充分利用起来;为区消委会做大做强解决市民消费纠纷,提高消费者的幸福指数。
区人大法工委主任王伟邦就“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做了说明,就网购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和食品安全问题提出依法调查调解,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其他参加调研的人大代表也提出了各自意见建议。市、区人大代表陈锦花建议整合资源,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志愿者现有力量进行维权组建专家委员会。区人大代表徐丽华建议依托区义工联和街道义工组织参与调解维权。区人大代表邬建军建议组建区法律援助专家委员会。区人大代表杨柳静代表就食品安全问题执法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