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法院成绩亮眼代表深圳获殊荣

该院刑事速裁庭获评全国认罪认罚试点工作先进集体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张剑峰 通讯员 李雯)近日,宝安区人民法院刑事速裁庭被最高院评为全国认罪认罚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全国200多家试点,该院是深圳唯一入选的法院。

据悉,自宝安区2017年2月10日启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下简称认罪认罚)试点工作以来,该院作为改革重要参与单位,注重制度先行、多方联动、把握重点、规范推进,试点工作扎实稳妥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

2016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在十八个城市试点实施,深圳作为其中一个试点城市。2017年2月10日,宝安区在深圳率先启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下简称认罪认罚)试点工作。

在工作中,宝安法院在全市率先制定《刑事案件认罪认罚、简案快审的标准化规程(试行)》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简案快审法官助理工作流程指引》,规定了简案快审以及认罪认罚的适用范围和工作规程,构建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认罪认罚从宽、简单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做到工作流程标准化,程序性文书标准化,庭审过程标准化。速裁案件一般均当庭宣判,采用“表格式”裁判文书,缩短审理期限,速裁程序案件10日内审结,其他简易案件20日内审结。

宝安法院认真落实深圳市、宝安区两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2017年5月,该院开展全市首个刑事快审案件庭审记录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出台了《关于推进刑事快审案件庭审记录改革的实施方案》,对速裁案件试行庭审录音录像取代书面速录,规定试点范围,完善工作流程,明确法律效力,规范存储使用。

作为改革重要参与单位,宝安法院注重制度先行、多方联动、把握重点、规范推进,试点工作扎实稳妥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2月,宝安法院刑事速裁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认罪认罚试点先进集体,系广东省入选的三个法院之一,系深圳市唯一获评法院。

■数绩

自开展认罪认罚试点工作以来,宝安法院刑事速裁庭2017年共受理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案件3627件/4263人;2018年认罪认罚案件收案3373件/3767人。

刑事速裁庭办结认罪认罚案件2017年3614件/4248人,其中适用速裁程序3233件,结案率99.64%,当庭宣判率90.62%;2018年办结3373件/3767人,其中适用速裁程序3175件,结案率100%,当庭宣判率92.80%。

刑事速裁庭认罪认罚案件2017年适用缓刑率20.95%,检察院量刑建议采纳比例为95.71%,上诉率7.3%,发改率0.1%;2018年适用缓刑率37.56%,量刑建议采纳比例为87.31%,上诉率3.3%,发改率0.2%。


[责任编辑:谢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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