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措施为民企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记者从宝安区司法局了解到,司法局将采取六大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贴心的法律服务、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首先,开辟民营企业公共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辟民营企业优先受理绿色通道;优先受理民营企业符合条件的员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为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提供贴心的法律服务,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其次,组织引导律师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将“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延伸至区内行业协会,推动区内行业协会设立法务部,实行“一协会一法律顾问”制度。指导协会成立专业律师服务团队,为协会会员进行法治“体检”、把关,提供法律解决方案。组织律师为民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法律专题讲座,加强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

第三,创新公证服务民营企业。认真办理企业并购、知识产权、拍卖、抵押等工作业务;为区内百强企业开辟优先提供公证服务通道;探索推出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公证服务业务,规范交易行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不断创新公证服务,有计划地面向社会招调高素质人员充实知识产权服务队伍,升级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点,拓展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为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提供系统公证解决方案。

第四,建立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将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加强纠纷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调处;支持、指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选派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企业或建立调解联系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促进民营企业稳健发展。

第五,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法律进企业”工作,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组织、指导和帮助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增强民营企业管理者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意识,增强企业员工依法维权意识,引导企业依法治企,共同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第六,加大民营企业法治宣传力度。围绕劳务工、民营企业为重点普法对象,选取民营企业关注的法律法规或法律热点问点,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进一步创新普法内容和方式,加强新媒体普法运用能力,强化单位协作,集中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树立守法诚信企业家、民营企业活动,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守法诚信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标杆示范作用。

宝安日报记者 罗慧怡 通讯员 罗洁娜


[责任编辑:谢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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