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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隐瞒病情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法律解答•居民篇(一)】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有何义务?宝安区司法局组织社区法律顾问,就居民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权利义务、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法律解答,今日起,本报推出“疫情防控法律解答•居民篇”,后续还将推出劳动篇,解答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劳动用工管理问题。

问:疫情防控期间,居民有何义务?

答:1.居民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人,应及时向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报告。

2.公民需配合人民政府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3.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问: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如何处理?

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携带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问:居民外出不戴口罩、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是否违法?

答:疫情防控时期,在公共场所活动且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听劝阻的人员,即便未造成病毒传播危害公共安全,仍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疑似患者已签《居家隔离承诺书》后违反承诺外出活动,有何后果?

答: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同时公安机关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亲属帮助已感染人员隐瞒病情是否违法?

答:违法。故意隐瞒亲属病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刑法》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宝安日报记者罗慧怡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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