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启动下半年困难职工医疗救助工作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何冬英 通讯员 吴千)昨日,记者从区总工会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困难职工的帮扶,积极履行工会帮扶职责,区总工会近日启动了2019年下半年医疗救助工作。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可提交申请材料,感受工会组织的温暖。

据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已建工会的宝安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户籍(含持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困难职工可申请此次医疗救助。同时,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职工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配偶、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且满足上一年度(家庭总收入-困难情形引发的必要费用)/家庭总人口/12≤174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4.5倍(即5220元)以内。重大疾病种类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符合条件的职工本人自愿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并附上身份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家庭财产证明、致困原因材料、银行账户资料、其他辅助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基层工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入户调查,了解困难职工家庭状况、生活环境。经基层工会初核后,将由本单位进行张贴公示。各街道总工会或工委会复核后,将《困难职工档案表》信息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同步上传所有原始申报证明材料并上报档案,并将公示结果、纸质申报资料和《困难职工汇总表(医疗救助)》(含Excel电子版)逐级提交至区总工会、市总工会进行审核,最后确定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获得5000元的医疗救助金,一人一年可申请两次。此外,申请人还需要符合绝对排除条件,具体请咨询宝安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29998396。

据了解,多年来,区总工会认真履行“扶贫帮难”的职责,为广大困难职工服务,为他们送温暖、献爱心、排忧解难。在医疗救助方面,仅近5年医疗救助困难职工615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41.4万元。


[责任编辑:谢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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