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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议4月份大征期错峰申报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4月1日起深化增值税改革新政策正式开始实施,同时4月份申报期月报、季报叠加及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重因素影响将可能导致我局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厅出现办税高峰,预计本月征收期后四天(4月15日-4月18日)是办税最高峰。

4月1日-4月14日,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厅申报压力平缓;法定节假日期间,电子税务局均可正常受理申报。我们建议您:尽量错开办税高峰期,尽早办理申报及其他涉税业务事项;其他征收期也建议您错峰办税。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2019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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