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启动2021年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

助力民营及中小企业改制上市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实施2021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推动民营及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昨天下午,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该培育扶持计划已启动并开始接受申请。

深圳市2021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重点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和融资担保,包括两类资助项目:一是改制上市培育资助项目,对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其注册地迁入深圳市的民营及中小企业以及迁入深圳市的外地优质上市公司给予奖励;二是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鼓励支持小型微型企业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银行贷款,对其银行贷款担保费给予补贴。

改制上市培育资助项目采取事后奖励,对拟在境内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已经完成上市辅导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奖励;对直接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奖励;对已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在挂牌奖励基础上再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对外地优质上市公司迁入深圳行政区域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按照市场运作原则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深圳行政区域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采取事后资助,对小型微型企业发生的单笔担保额小于500万元(含)的银行贷款给予实际发生的担保费最高100%的补贴;单笔担保额500-800(含)万元的银行贷款给予实际发生的担保费最高80%的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额不超过30万元。

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网上申请填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8月21日17: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28日17:00。项目申请单位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可免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019年纳税证明(复印件,直接到税务部门网站打印或出具),2019年合并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2019年12月份缴纳社保职工人数证明(社保部门提供的,含子公司、分公司,复印件)。办理流程包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布指南—申请单位网上申请—申请单位市行政服务大厅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如需要)—专项审计(如需要)—拟定资助计划—社会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资助计划—申请单位提交拨付资金有关资料—拨付资助资金。

宝安日报记者 林子权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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