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

2024-03-13 来源:宝安日报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动员会。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刘杰 通讯员 宝任宣 文/图)3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执法检查动员暨培训会,对本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宝明,副主任刘红瑛、苏喜金,副区长李宏涛参加会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工人阶级是我国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工会法》是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工会组织是维护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坚强后盾。为进一步推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工会法》更好地在宝安落细落实,宝安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工会组织建设、工会权利义务、基层工会组织、工会经费财产四个方面23项具体检查内容。

《工会法》自2021年第三次修订施行以来,宝安区工会系统上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坚持政治引领,主动担当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各项工作亮点纷呈,拍摄的《走!到一线去》对话系列纪录片获得深圳工会2023年度宣教工作卓越项目“创意传播奖”。“宝安工会”在“全国工会新媒体传播力排行榜”中,多次进入全国县级工会新媒体前15名,最高排第2名。区工人(职工)服务中心被中华全国总工会确定为全国工会帮扶中心赋能增效综合体示范点和广东省服务职工综合体试点单位。此外,2023年,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工会联合会获评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

李宏涛表示,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工会法》,全力支持各级工会履职尽责。工会工作事关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事关宝安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本次执法检查对于宝安区落实落细《工会法》非常有必要,定能激励工会工作迈向更高台阶。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工会法》的贯彻落实;强化履职担当,全力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工作,以高质量工会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

于宝明指出,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举措,是推进工会组织建设的现实需要,对维护宝安区职工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全力配合执法检查工作。

于宝明强调,执法检查组要坚持依法依规、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持不走过场、较真碰硬,确保找准症结、改进工作。要严格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执法检查活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紧扣法律规定,逐一对照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扎实推进执法检查工作。要积极配合执法检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努力补齐工作短板。对于执法检查结束后形成的执法检查报告,要深入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慎终如始地做好“后半篇文章”。同时,区人大社会建设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与职能部门和街道人大工委的统筹联动,做好工作衔接和服务保障,形成合力,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以本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体系,让工会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宝安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