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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评定有新标准

2021-05-31 来源:宝安日报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张萍 通讯员 傅智威)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结合宝安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区住建局日前修订并印发了《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评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等级评定方案》),更加突出了实效性和实用性。

据了解,宝安区自2018年开始实施商品住宅小区星级服务评价年,至今已有三年,为适应新的法律环境和实际需求,今年2月初,区住建局开始着手修订《宝安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星级评价方案》,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于近日修订完毕并印发。

修订后的《等级评定方案》与以往有哪些新变化?据介绍,此次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评定级别由原来的六级(五星到零星),改为三级(从A到C级),城中村星级评定也为三级,全区住宅物业服务评定保持了一致性。《等级评定方案》还区分了上半年与年终两个评定的不同内容与范围,相比半年度的检查项目,年度等级评定内容更为全面和复杂,体现出物业管理的专业性。此外,新的方案还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使评定结果更客观、准确。

同时,为了强化等级评定结果应用注重实效,宝安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星级评价结果由原来的半年度全区通报,也改为在街道发布,并严格要求排名或得分靠后的小区所属物业公司向属地社区党委、街道办事处提交整改报告并作出书面检查,街道进行重点督查。

年度等级评定结果将公示作为服务水平参考。对评定结果排名前20名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对评定结果排名后20名的项目予以通报,并抄送给全区业主委员会作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的参考,同时抄送给为项目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项目经理考核的参考依据。等级评定结果将纳入深圳市物业管理信用评价系统并计分。

据悉,区住建局将依据考评情况,对商住小区等级评定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据实抓好工作改进,持续完善标准体系,着力健全提升物业服务品质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