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网 > 新闻板块 > 宝安新闻

区检察院首创再审检察建议协同审查机制

2021-01-29 来源:​宝安日报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张剑峰 通讯员 彭振)1月28日,记者从宝安区检察院获悉,宝安区检察院对一宗符合法定再审条件的民事案件启动再审检察建议协同审查机制。该案为宝安区检察院首次启动该机制向宝安区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通过这一机制,检法两院之间关于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沟通渠道得以进一步通畅,两院的工作交流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据宝安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主要负责人王林介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关于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适用的工作指引(试行)》中明确提出,检察机关发现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符合相关情形的“优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充分发挥再审检察建议的同级监督功能,宝安区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会同宝安区法院签署《关于建立民行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创立再审检察建议协同审查机制。

据介绍,建立再审检察建议协同审查机制,通过在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流程中加入两个关键程序设计,将有助于搭建更为紧密的检法联系平台,优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同时,该机制的实施也有利于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司法公信力。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未明确规定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后果、法院办理建议再审案件的方式等程序,民事审判监督中的再审检察建议缺乏刚性。协同审查机制,拓宽了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的沟通渠道,方便双方了解彼此内部职能分工,有利于消除分歧,提高再审案件的办理质效。

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