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0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应当向办理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