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首次申请的,提供最近9个月的社保与个人所得税证明;申请续发的,提供最近12个月的社保与个人所得税证明。
2、提交的社保材料中的缴纳信息应更新至申报当月前一个月(例如:9月提交则需更新至8月),个税材料应至少更新至申报当月前两个月(例如:9月提交则至少更新至7月)。
3、由宝安区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所全职服务的用人单位、社保缴纳单位和个税缴纳单位应保持一致,不含补缴、断缴、个人缴纳或农城化人员股份合作公司缴纳情况)。
2024-10-16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答:1、首次申请的,提供最近9个月的社保与个人所得税证明;申请续发的,提供最近12个月的社保与个人所得税证明。
2、提交的社保材料中的缴纳信息应更新至申报当月前一个月(例如:9月提交则需更新至8月),个税材料应至少更新至申报当月前两个月(例如:9月提交则至少更新至7月)。
3、由宝安区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所全职服务的用人单位、社保缴纳单位和个税缴纳单位应保持一致,不含补缴、断缴、个人缴纳或农城化人员股份合作公司缴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