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除“对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粤人社规〔2020〕33号文制定出台期间,已通过我市评审、认定方式取得员级职称的全日制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学历人员,或取得助理级职称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视为未取得职称人员参加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改革衔接期间的特殊情形外,其余均不可以。
2024-10-16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答:不可以。除“对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粤人社规〔2020〕33号文制定出台期间,已通过我市评审、认定方式取得员级职称的全日制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学历人员,或取得助理级职称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视为未取得职称人员参加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改革衔接期间的特殊情形外,其余均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