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6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