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10月15日讯(记者 曾甜 通讯员 黎永超 欧阳耀民 姜润荣)9月23日,西乡街道金港华庭2-14店铺经营者熊某前往盐田社区,就店铺装修工程涉及的工程款与工人劳务费用争议提出反馈。社区工作人员迅速响应,要求店铺经营者熊某通知相关方前往社区,以便展开协调工作。由于涉及工人数量众多,为确保现场秩序稳定,社区及时联系了共乐派出所前往社区协助维持秩序。
工人代表陈述,其团队目前共工作三日,原约定由分包商曾某按每日500元标准向12名工人支付工资,于工程结束后统一结算。然而,当前分包商曾某与李某声称因未收到工程款,无法如期支付工人工资。工人代表遂要求总包商张某或店铺经营者熊某尽快结清工程款,以保障分包商曾某能按时结算工人薪酬。
分包商曾某与李某则提出,因工程实际成本超出预期,需店铺经营者熊先生额外支付8000元工程款,以使总金额达到31000元人民币。在协调过程中,分包商李某与店铺经营者熊某就相关事实产生争议,首次调解未能达成共识。调解结束后,社区工作人员要求工人详细列出各自工资明细。经统计,12名工人三日工资共计16000元,外加一名运垃圾工人工资6000元,总计22000元人民币。鉴于该工程尚未完成,且合同金额为23000元人民币,当前工人工资已接近合同金额,社区工作人员对工资数额的真实性持怀疑态度。
9月26日,分包商曾某及12名工人再次前往社区。经了解,分包商李某与曾某已于9月24日因经营问题失去联系。随后,12名工人找到分包商曾某,要求其与店铺经营者熊某于当日前往社区进行调解。社区工作人员随即通知熊某到场,在详细了解三方情况后,确认总包商张某并未失联,且工人工资确存在虚报情况。
进一步调查发现,店铺经营者熊某与总包商张某签订的装修工程承包合同金额为25500元人民币,约定工程结束后支付全款。而张某又以13000元将工程分包给曾某与李某。此后,曾某与李某私下联系熊某,谎称张某因经营困难已失联,诱骗熊某与其签订新的工程合同,金额为23000元人民币。社区法律顾问经审阅相关合同及案件详情后指出,曾某与李某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诱骗熊某签订合同,已涉嫌合同诈骗。因此,分包商曾某和李某诱骗店铺负责人熊某签订新的工程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9月27日,店铺经营者熊某与总包商张某共同前往社区,在调解员的协调下,双方同意各自出资5000元人民币,共计10000元,作为12名工人的劳务工资。随后,张某联系工人代表,告知相关情况,并约定于9月27日至28日下午5点前,工人可前往店铺找熊某领取工资并签署和解协议。同时明确,若工人对工资仍有异议,应自行向分包商曾某追讨。至此,三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