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动员暨培训会。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刘杰 通讯员 宝任宣/文 记者 张彩玲/图)7月11日上午,宝安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动员暨培训会,对此次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宝明、副主任刘红瑛,副区长练聪参加活动。
《就业促进法》是我国就业领域第一部基本法律,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24日进行了修正。为进一步推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就业促进法》更好地在宝安落细落实,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定于7月至10月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将重点围绕政策支持和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和监督检查四个方面共25项具体内容开展执法检查。
近年来,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切实做好政策支持、公平就业、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就业援助等工作,全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宝安区在全市率先成立“用工服务联盟”,精准实施人力资源供需“对接行动”;打造全市首家省级标准化“零工市场”,获省人社厅点赞;2021年至今,全区已有6家企业获评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9家企业荣获市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数量连续四年位居全市第一;持续助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宝安区共有区级创业孵化基地70家,其中,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4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34家,获评数量连续多年为全市第一;辖区深圳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为深圳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宝安区连续两年被市人社局评为深圳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单位。2022年、2023年,宝安区连续两年获深圳市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等次。
练聪表示,开展此次执法检查,目的是准确把握当前就业领域出现的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建立完善具有宝安特色的就业促进体系,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推动就业政策落地落实;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深入有效推进,全力配合做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工作;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推动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于宝明指出,就业是劳动者及其家庭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最基本的民生。《就业促进法》是我国就业领域的重要法律,开展《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既是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具体行动,也是提升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需要。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推动实现就业的“质升量增”。
于宝明强调,执法检查组要聚焦工作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着力提高执法检查实际成效。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对接,推动《就业促进法》落地落实、见行见效,进一步做实做优就业促进工作。同时,要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执法检查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环环相扣。要以本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宝安区就业促进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就业促进工作机制,切实把执法检查成果转化为促进就业的实际效能,为宝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