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交警严查电动自行车违章行为。(资料图片)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徐迅)近日,深圳交警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据悉,该措施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持续至12月31日。记者留意到,在继续保留一级、二级限行区管理策略基础上,为保障学校周边路段上下学安全拟新增三级限行区,其中宝安区文教路拟划入三级限行区。
《通告》划定了一、二、三级限行区。其中一级限行区除盐田区盐三路、坪山区碧三路不禁行自行车外,其他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一级限行区包括全市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主道)以及全市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此外,宝安区一级限行区还有宝石路(南光高速桥底段)、领航一路、空港六道、空港八道、空港九道;二级限行区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除民生行业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宝安区的金港大道被列入其中。
值得注意的是,《通告》拟新增三级限行区,设置范围主要在学校路段,限行时段为早晚高峰期及中午放学期间(学校周边路段寒暑假不执行限行),限制范围为民生行业电动自行车。其中,宝安辖区的文教路拟列入其中,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西乡实验学校寒暑假期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