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区政府工作部署,打造一批软件产业示范园区,推动宝安区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加速发展,近日宝安区工信局开展2024年宝安区软件信息产业园申报工作。通过遴选并符合条件的园区,将按照《宝安区关于推动软件和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去年,《措施》正式实施,以7个方面17条“真金白银”奖励措施,全力推动宝安软件和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朝着“打造世界一流的软件和互联网产业集聚基地、打造全国工业互联网发展标杆区、打造全国软件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和打造全球软件人才引领区”四大目标迈进。
《措施》提出:
“支持打造软件产业示范区”,对经认定的宝安区软件信息产业园(楼宇),园内规上软件和互联网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计10亿元以上的,按照园内规上软件和互联网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的0.05%,给予园区运营主体最高300万元的达标奖励。
对获得达标奖励的园区(楼宇),第二年起按照园内规上软件和互联网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增量的0.1%,给予园区运营主体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同时,鼓励园区运营主体对入驻的规上软件和互联网企业提供租金优惠。对享受园区运营主体市场评估租金25%及以上优惠的入驻企业,同步给予市场评估租金25%、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2024年宝安区软件信息产业园
申报详情
一
申报主体
区内产业园区、写字楼楼宇的业主、运营单位等。
二
申报材料
1.宝安区软件信息产业园建设意向申报书(具体要求见附件,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2.园区业主(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园区业主(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园区管理运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园区运营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园区物业产权证明或说明,租用物业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6.园区产业规划和功能布局规划说明;
7.园区入驻软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入驻软件企业签订的租赁合同关键页(首页、盖章页、租赁时间页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胶装,A4纸双面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两份)。
三
资料递交
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报送至宝安区新安街道海关大厦810,电子版材料请按照“2024年宝安区软件信息产业园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bajcjdl@baoan.gov.cn。
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2784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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