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刘正金 通讯员 林海彬)盛夏到来,中小学生嬉水、游泳等行为增多,由此导致溺水身亡的不幸事件时有发生,仅7月以来,国内就发生多起溺亡悲剧。
为避免溺水悲剧的发生,区教育局安全专家昨日接受本报采访时,温馨提醒中小学生们:“四不要”,即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要在设置有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水源游泳;不要在水源周边戏水,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或在河道边洗东西、抓鱼虾、青蛙等。同时要记住“六不准”,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成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专家同时提醒广大学生,倘若发现同伴溺水,一定要保持冷静、智慧救援:大声呼救,寻求周边成人的帮助,千万不能手拉手盲目施救,同时拨打110或120报警;救人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基础上,将身边的竹竿伸过去拉回溺水者,同时注意避免竹竿戳到溺水者的脸;将泡沫块、救生圈、密封的塑料空桶等漂浮物,抛给溺水者,等待救援。
“防溺水,家长有效看护非常重要。”此外,专家不忘提醒广大家长,孩子在泳池或开放性浴场游泳时,家长不要分心做其他事情,要做到专心、不间断和近距离的有效看护。其中,在泳池游泳时,家长要弄清泳池的深度,教导儿童不做危险行为并告诉他们相关注意事项。而在海边等开放性浴场游泳时,游泳圈只是一种帮助儿童暂时漂浮在水面的辅助性工具,而非专业漂浮装备,当水流发生变化、儿童未抓住游泳圈或游泳圈失效,都可能导致儿童跌入水中引发溺水,“家长一定要牢记,任何设备都无法代替有效看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