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3-04-10 来源:宝安日报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刘杰 通讯员 宝任宣)本月起,区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助力宝安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4月7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宝明、副主任刘红瑛,副区长黎杰运参加会议。

《养老服务条例》自2021年3月1日施行。为深入了解《养老服务条例》在宝安区的贯彻施行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重点围绕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保障措施5个方面共41项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助力宝安打造“高品质民生幸福城”。

近年来,宝安区将工业互联网产业、生命健康产业和养老服务产业相结合,大力发展现代养老服务业,初步形成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人工智能为辅助的“老有颐养”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区建成了11家养老机构、57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54家星光老年之家和38家长者饭堂,养老床位数达3439张,占全市总数的1/4,数量全市第一。但宝安区是人口大区、人口结构特殊,养老服务工作仍面临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

黎杰运表示,区政府将以此次检查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把养老服务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贯彻好、落实好《养老服务条例》,加快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于宝明指出,做好《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之大者”的具体行动、推动法律法规实施“法之必行”的应有之义,也是回应社会关切满足“民之所需”的重要抓手,要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于宝明强调,要对标对表提高检查质效,聚焦条文重点,扎实细致开展检查工作。精心组织做好保障工作,确保执法检查有序有力进行。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让全社会支持养老事业发展,推动宝安养老服务工作走在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