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网购大件商品要留心4点

2023-03-31 来源:宝安日报

日前,市民李女士将写有“消委维权 百姓之幸”册子赠与宝安区消委会,表达对宝安区消委会为民办实事,工作人员调解高效的感激之情。

案例回顾:

据悉,李女士于去年7月通过网络购入一座凉亭,交了1500元安装费和700元运费,安装师傅上门安装后发现凉亭摇晃,安装师傅说这是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但商家不承认,通过沟通只说可以退回产品,但退货的拆卸、打包、运送产生的费用却困扰李女士,他从联系商家要求其安排人员上门拆装或退回安装费、运输费,但商家未回复,一直拖延不处理,期间更换多个联系人难以有效沟通。李女士无奈之下向宝安区消委会寻求帮助。宝安区消委会收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核实情况,从收款方核实正确投诉主体,以李女士提供的相关凭证,从中调解,成功化解双方矛盾。

宝安区消委会提醒市民:

消费者网购大件商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注册经营时间长、规模大、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好的企业进行消费,订购定制商品,应签协议合同,规范双方享受权利和义务。

二、尽量通过有保障的第三方平台下单,通过平台规则保障自身权益,购买运费险,避免退货运费导致的纠纷。一般未购运费险的情况下,若判定商家责任(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来回运费都需要由卖家承担。若是消费者责任(如不喜欢、不合适等),则需要承担退货运费。

三、签收前尽可能做到当面验货,发现问题立即拍照取证并拒收货物。如不能当面验货的,建议录制开箱视频,以便保留相关证据,保障自身权益。购买电器类商品应检查产品和外包装编码是否一致,仔细检查避免出现货不对版的情况。

四、要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留意法定期限,及时反映问题。消费者需留意所购商品的特殊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不在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范围之内;需了解购买商品“三包”期限;部分商品在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等相关法规规定,出现纠纷时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若已发生消费纠纷的,保存支付凭证、与商家聊天记录、广告宣传网页、产品介绍截图等相关证据,第一时间向商家、平台反映,积极与商家协商,或向企业所在地的政务便民热线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郑思韵 通讯员 邹逸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