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宝安区消委会法律宣传教育部 江如和 主播:宝安日报记者 杨文静
杨文静:去年至今,宝安区消委会遇到最多的消费者投诉问题有哪些?
江如和:从投诉行业来看,来自315消费通系统投诉排名靠前的行业分别为:互联网及通信服务、教育培训、通讯电脑数码、文体旅游服务、化妆品/美容美发/整形。从投诉性质来看,排名靠前的分别为:合同类、售后服务类、虚假宣传类,质量类、价格类。
近年来,消费者尤其关心预付费式消费类投诉,主要涉及教育培训、健身服务、美容美发等行业。此外,还有网络直播类消费、家装类消费和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类也是比较新的投诉热点。
杨文静:有比较突出的案例可以跟我们分享一下吗?
江如和:近来,我们收到了比较多关于网络直播购买防水补漏服务的消费投诉。有市民在一个网购直播平台上购买防水补漏服务,平台宣称“保十年”,但并没有给出具体费用标准,说要等师傅上门实地核实后才知道多少钱。当交易完成三天后,市民便发现了问题,但这时网络平台拒不承认,说要具体师傅负责,随后市民就联系不上维修的师傅了。遇到此类问题,建议消费者一定要跟商家签订合同,而且要与对公账户进行交易转账。同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明维修时会做哪些项目,会获得什么结果,双方要签字盖章,而且要盖企业公章,不要相信所谓口头保证或承诺。
杨文静:目前,消费者遇到消费维权难点主要有哪些呢?
江如和:目前消费者遇到的难题主要还是集中在预付款退还难,网购大件物品,或者涉及金额较大的物品时出现的消费纠纷。
消费者对预付式消费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等细节要了解清楚。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详细了解卡的有效期、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要特别关注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
网购涉及产品质量、运费、安装费用等问题,每个环节都应保持警惕。网购转账时最好认清这个平台是否为第三方平台,通过第三方作资金监管,相对有保障。千万不要轻易相信商家自己建设的平台。另外,面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时,或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平台并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消费者可根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将平台经营者列为共同被告以保障消费者的权利救济。
杨文静: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应如何避免掉进消费陷阱?
江如和:第一,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式消费时,特别是无法确定在某一地方长期生活的,那么一次性充值金额消费不宜过多,谨慎选择预付额度过高、服务周期过长的预付式消费,要适度消费,尽量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二,警惕“免费体验”等产品。不要轻信完成业绩、全部免费等宣传口号,避免被商家一步步带入消费“陷阱”。
第三,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双方应有合同约束,消费者应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内容,特别注意违约条款、免责条款等内容。将具体要求全部落实到合同协议当中并双方签字盖章。
第四,保存消费凭证。消费者要注意看凭证上收费商家与实际收款商家是否一致,不要向个人缴款。同时,保留好所有转款记录等凭证,保留维权权益。
第五,市民发现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拨打维权服务热线12315、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微信搜索深圳市消委会微信公众号、深圳市消委会315消费通小程序,也可以在自己生活的社区消费者权益服务站进行投诉咨询,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相关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会第一时间开展调研协调工作。
宝安日报记者 郑思韵/文 宋璐/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