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9号
为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方便市民群众生产生活,即日起调整我市防控措施如下: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此前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后续将适时调整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场所活动期间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