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法院打造愈疗型家事司法模式

2022-10-28 来源:宝安日报

宝安法院与区检察院等八家成员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宝安法院心理咨询师为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

宝安法院家事少年庭法官向当事人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

近年来,宝安法院以诊断、治疗、修复的愈疗型家事司法理念为指导,运用多元、开放、立体、综合的司法救济手段对社会化家事纠纷解决机制进行统筹,从解决家事纠纷本身延伸至解决纠纷背后的个人问题、家庭问题乃至社会问题,努力达到恢复情感、修复婚姻、保护家庭的目的,开创愈疗型家事司法的“宝安模式”,彰显家事审判柔性司法和人文关怀。

家事审判

引入愈疗型司法理念

“女儿车祸去世后,我们无依无靠,不得已才将女婿告上法院……”

“两个孩子的生活费就已经让我发愁,岳父岳母还为了获得妻子车祸去世获赔的抚恤金告了我,太让人寒心了……”

在一起继承纠纷中,双方当事人一开始针锋相对,互不相让,但承办法官在认真梳理案卷材料后,敏锐地察觉到当事双方虽然积怨已深,但还是存在调解和好的可能性,立即通过宝安区家事情感纠纷智慧联调系统启动联动调解。之后,法官与来自区妇联的调解员,从情绪疏导、亲情唤起、释法说理出发,以面对面、背对背的方式,缓解双方当事人失去亲人的悲痛心情,疏导孩子们的悲伤情绪。最终,男方主动把款项汇给两位老人,两位老人又从中取出部分钱作为外孙的生活费,一家人误解消除,握手言和。

家事审判功能从定纷止争向弥合修复、治疗创伤等方面拓展,离不开多方的参与和支持。宝安法院主动作为,联合区职能部门搭建宝安区家事情感纠纷智慧联调系统,建立了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形成多元化解家事纠纷的工作合力,切实将调解贯彻司法办案全过程。近年来,宝安法院家事调解员全流程参与调解案件4951件,成功调解2919件,调解成功率高达58.96%。

心理干预

践行愈疗型司法内涵

“感谢你们的悉心开导,我们不离了……”在宝安法院的心理疏导工作室里,一对原本坚决要离婚的年轻夫妇重归于好。

案件中的女方在产后患上了轻度抑郁症,而男方适逢晋升机会醉心工作,没有给予其足够的关怀理解,导致女方对婚姻生活心灰意冷,提起离婚诉讼。接到诉状后,男方十分愧疚,主动向承办法官寻求帮助,他表示努力工作是想给家人更好的生活条件,希望能挽回婚姻。法官在了解情况后,与心理疏导工作室的心理咨询师一同耐心倾听女方心声,纾解她的负面情绪,引导她回归正常生活轨道,并向男方科普了产后抑郁症的病因及表现。在进行多次心理疏导后,双方心结解开,自愿和好。

该心理疏导工作室由宝安法院与深圳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共建,派驻专业心理咨询师“诉前提前干预、诉中强化疏导、诉后个案辅导”,全程参与家事纠纷案件,通过撰写心理咨询报告帮助法官了解当事人内心需求、情感聚焦。为进一步高效化解情感家事纠纷,宝安法院出台了全省首份《家事案件心理咨询工作规程》,不断提升家事案件心理疏导专业化水平。

此外,宝安法院不断推进构建以社区为中心的诉后修复模式,由社区建档跟踪、回访帮扶,与民政等共同开展行为矫正、职业培训、帮扶就业等项目,同时联合妇联等对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情感指导、心理治疗、帮扶教育等服务。截至2022年9月,宝安法院共为涉案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服务3716人次,撰写个案报告1151份,挽救了上千个家庭,为605名未成年人提供庭前、庭中、庭后陪同服务,回访1854人次,有效促进社会、家庭和谐。

优化庭审

深化愈疗型司法功能

“谢谢法官,我终于不用为孩子担忧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原告在诉讼请求被驳回后,却向法官送来锦旗以表谢意。

原来,承办法官在审理时发现没有证据表明被告存在不尽抚养义务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法定情形,驳回原告起诉。但针对被告作为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不当的情况,向其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告诫书》,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被告当庭悔过并承诺今后会好好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判决后,法官主动留下原告,协同社工对其进行劝解开导。原告表示被告承诺今后正确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自己的探视权也得到保障,非常感谢法官。

“我院家事诉讼中心不仅仅是个家事纠纷的处理中心,也是‘暂时性问题家庭’的修复场所,我们在庭审中注重以关怀来消除对抗。”宝安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王李娜说。法官在圆桌审判庭中以爱的理念为前提,以情感说理的方式,将法律价值、理念和规则及背后的道德价值等传递给双方当事人,促使过错方认真悔过,主动承担家庭责任,重建家庭秩序。

延伸职能

实现愈疗型司法的社会价值

“家事审判与千家万户的幸福和谐密不可分,不能一判了之。”宝安法院副院长张艳红介绍,宝安法院积极与职能部门及基层组织联动,打造反家暴“互联网+”模式,从源头预防家事纠纷,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未成年人参与庭审的家事案件中引入民事观护制度,通过社会专业人员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心理观护,建立观护档案,并定期回访涉案家庭,向当地基层社会组织发出《社会帮扶建议函》,帮助当事人解决现实困难。

宝安法院还与区妇联共同创办“重启幸福”工作室,与区检察院等八家成员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构建“一个中心、三层保护、五位一体”家庭教育工作机制。

宝安日报记者 张剑峰 通讯员 古雅妍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