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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国内首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法规

2022-07-11 来源:宝安日报

五菱无人驾驶“太空舱”搭载宝企镭神智能激光雷达,达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L4级自动驾驶水平。

7月5日,深圳人大网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无人驾驶汽车登记后可上路

汽车自动驾驶技术分为L0-L5六个级别。其中L3级别的定义为驾驶员不再需要手脚待命,汽车可以独立完成几乎全部的驾驶操作,但驾驶员仍需要保持注意力集中,以便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人工智能应对不了的情况。

《条例》在国内首次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登记、上路行驶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据《条例》,智能网联汽车,是指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替代人的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其中,有条件自动驾驶和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应当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并配备驾驶人。

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不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可以不配备驾驶人。但是,无驾驶人的完全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只能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

《条例》规定,智能网联汽车列入国家汽车产品目录或者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并取得相关准入后,可以销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可以上道路行驶;经交通运输部门许可,可以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划分事关各方利益,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

《条例》规定,在有驾驶人的情况下,可参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来处理;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智能网联汽车一方责任的,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智能网联汽车作为移动的计算设备,不但能采集到各类交通参与人的个人信息、位置信息、路上行为等大量数据。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鉴于数据对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研发和应用的重要作用,均高度重视车联网环境下的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并予以专门规范。

《条例》也专门设置了“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一章,禁止利用智能网联汽车从事下列活动:非法收集、处理、利用个人信息;采集与本车辆行驶和交通安全无关的信息;非法采集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智能网联汽车行业迎利好

智能网联汽车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合的新兴产业形态。今年6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出台。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被正式纳入深圳加快发展的2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队伍中;同时,《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出,到2025年,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000亿元,形成10家以上营收超百亿企业,以及20家以上营收超十亿企业的战略梯队。

一系列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加快落地,也给企业发展注入信心。

作为深圳汽车电子零部件的头部企业,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总监涂莉娟告诉记者,一系列利好政策发布,意味着智能网联汽车成为深圳当前科技创新的主战场之一。

“深圳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地带,拥有产学研用及创新的先天优势。经过政府的统一部署,将助推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中各个板块快速崛起、产业链上下游活跃度有效提升,还将大大推动深圳市汽车电子行业的蓬勃发展,从而构建起新的产业竞争力。”涂莉娟说,在政策支持下,航盛电子将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持续迭代产品创新能力,并加强与本土头部科技企业合作,为快速发展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助力。

“《条例》的发布将会加速推动深圳乃至全国无人驾驶商业化应用及产业链发展,为企业发展带来新机遇。”深圳市镭神智能系统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激光雷达作为智能网联汽车的重要核心传感器,能为无人驾驶提供精准的环境感知信息。智能网联汽车真正实现上路,可以为激光雷达公司提供大量真实有效的道路信息及丰富的场景信息,推动激光雷达产品优化升级。

据了解,作为全球领先的激光雷达及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镭神智能成功打造了国内首个、全世界第二个获车规认证的激光雷达——CH32混合固态激光雷达,目前已经规模化交付东风悦享量产生产。“我们下一步的攻关重点将是实现人眼更安全的、距离更远的、测量精度更高的1550nm高端激光雷达,‘让驾驶更安全,让机器更智能,让生活更美好’的初衷,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产品之中。”镭神智能相关负责人说。

宝安日报记者 高山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