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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022-04-22 来源:宝安日报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王悦 通讯员 徐维娜)4月21日上午,宝安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宝明向大会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还听取宝安区人民法院院长李久祥、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澍农分别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于宝明在报告中回顾了2021年宝安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他说,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宝安新一轮跨越发展的起始之年。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扎实开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工作。2021年共召开党组会议32次,主任会议26次,常委会会议1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24项,作出决议决定33项,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等活动86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宝安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于宝明在报告中指出,今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将严格按照区第七次党代会和区委七届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职尽责,勇于探索实践,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宝安奋力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城、国际化湾区滨海城、高品质民生幸福城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于宝明在报告中从四个方面对今后一年的工作作出部署:坚持党的领导,服务中心大局,建设忠诚担当的“政治机关”;坚持依法履职,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坚强有力的“权力机关”;坚持民呼我应,全力保障民生,建设务实为民的“工作机关”;坚持代表主体,完善工作机制,建设群众满意的“代表机关”。

会议还书面听取了宝安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宝安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宝安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