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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宝安放心消费新名片

2022-03-07 来源:宝安日报

宝安区消委会在壹方城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业务培训。

宝安区消委会在海雅缤纷城举办消保业务培训。

宝安大仟里“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开展消保业务培训。

“我在某4S店交付了3万块的定金购买汽车,结果家人反对,去退定金又遭拒,幸亏宝安区消委会出面解决才达成退款协议。”近日,市民龙小姐向宝安区消委会送去锦旗,感谢工作人员为民办实事,为自己挽回损失。此前,宝安区消委会工作人员多次与商家负责人以及龙小姐进行调解、协商,最终双方达成退款协议。“本来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的,没有想到真的挽回了损失,实在太意外了!”龙小姐感慨不已。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记者从区消委会获悉,截至10月31日,今年区消委会共受理6875单消费投诉,处理成功率达83.94%。

2021年开年以来,宝安区消委会围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题,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加强监督,打造放心消费领域、开展质量标准提升行动,多措并举打造宝安放心消费新名片。

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区消委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9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联合草拟《深圳市建设放心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方案》,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实现消费环境、消费品质显著提升。宝安区消委会秘书长刘俊斌表示,今年“3·15”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区消委会针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消费热点、难点和痛点,打出组合拳,努力让安全成为发展标尺,让畅通成为消费主流,让维权更加顺畅有力,切实当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安全底线的守护者,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

据记者了解,宝安区消委会精心筹划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3月12日,区消委会在宝安区碧海中心开展宝安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同时,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监管局与宝安区融媒体中心,以“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为主题,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普法宣传教育媒体发布会;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监管局、新安街道新乐社区党委开展“3·15”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共发放宣传册、环保袋等宣传品1000余册;联合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支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党日活动,现场宣传消费维权相关知识,派发宣传资料200余份。

今年“3·15”期间,宝安区消委会还邀请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樊文君律师一起做客本报“市民热线”栏目接听市民来电,帮助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与本报合作开展全年“满意365”栏目,通过案例说法,向广大消费者介绍消费投诉热点问题、引导消费者合法维权,并对广大消费者进行消费警示等。密集而有效的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宝安市民的消费信心,还增强了消费安全感。

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最前端

碰到消费烦心事时,你第一时间会到哪里反映问题?你是否知道,宝安区的大型购物中心都设置了名为“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基层消费维权点,消费者在遭遇侵权时,可以第一时间向消费所在场所、企业的消费维权服务站寻求帮助。这样的服务,基本做到消费纠纷不出店门就能解决,真正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最前端。

9月29日,宝安区消委会联合宝安监管局在海雅缤纷城建立了宝安区第一个高标准、规范化的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并组织商场门店工作人员100多人,开展第一次消保业务培训。10月12日,区消委会联合鸿荣源壹方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在壹方城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业务培训。10月20日,区消委会组织宝安大仟里商场工作人员100多人,在宝安大仟里“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开展消保业务培训。据统计,目前,区消委会已组织300余人开展了消保业务培训,同时,共印制、张贴和发放“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标志标识和有关宣传海报模板”19200余份。

刘俊斌表示,设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是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大力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和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各行业、各消费领域的龙头企业、优质企业的标杆示范作用,引导企业合法依规、践诺守信、自律经营、提升服务品质。

护航高质量发展开展标准质量提升行动

为了充分发挥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的效能,助力消费者满意度提升和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宝安区消委会把消费维权作为关注民生、服务百姓的重要任务。带领党员干部职工,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消费维权,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调解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区消委会紧扣协同共治的维权工作思路,加强与社会各界合作,通过全员发动、广泛宣传、多措并举,引导和发动辖区企业主动加入“消费投诉和解通道”。截至目前,全区新增“3·15消费通”和解企业约7000家,极大地提高消费投诉处理效率和成功率,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今年来,区消委会针对消费者日常生活相关产品,联合市消委会先后开展了洁面巾、蜂蜜、太阳眼镜、家装电线、无线充电器、充电宝、智能手表等产品比较试验,检测结果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反馈给广大消费者,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同时,区消委会还联合市消委会“3·15志愿者”在宝安区大型商超开展“消费评价指数点评”监督活动,消费者现场根据商家的诚信情况决定是否在此消费,并通过线上APP“我要评价”功能对该次消费作出点评。

接下来,区消委会将继续积极开展产品比较试验,全面履行社会监督职能;同时继续做好普法宣传,以“送法下乡”活动为主线,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商场活动;坚持不懈做好消费调解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宝安日报记者 吴星星 通讯员 江如和 马龙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