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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18号

2022-03-02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18号


为保障疫情期间跨境运输安全顺畅、全力维护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高跨境货物转运效率,宝安区在国际会展中心建设了“宝安区深港跨境货物运输综合接驳站”(以下简称“宝安区综合接驳站”),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深港跨境货物运输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和《关于深港跨境货物运输车辆指定通行路线的通告》精神,宝安区从2022年3月1日零时起已正式实施“提前预约、专车引导、定线进出”跨境运输模式,“宝安区综合接驳站”仅为作业目的地为宝安区的跨境货车司机服务。现就跨境货物运输及相关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跨境车辆、内地车辆需提前预约。跨境车辆与内地车辆实行“一对一”转运,跨境车辆与内地车辆需提前进行沟通确定转运时间,跨境车辆在跨境运输作业前24小时在“跨境安系统”上申报预约;内地车辆在运输作业前24小时在“宝安区跨境转运作业预约系统”上申报预约。

二、实施“一级接驳、二级作业”。“一级接驳、二级作业”指服务宝安的港车车辆入境后统一到区综合接驳站进行司机或货物接驳,香港司机无需前往各作业点。港车车辆入境后,按申报信息及规定运输路线全流程封闭由专车引导至“宝安区综合接驳站”,按照综合接驳站的指引进行指定区域装卸货,运输作业完成后跨境车辆将由专车引导至口岸返回香港。

三、跨境货物运输其他防控措施,按广东省、深圳市跨境货物运输疫情防控管理机构和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文件执行。有关文件和作业点、指定路线等信息另行在“跨境安”平台和政府网站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sz.gov.cn)。

以上措施根据疫情情况和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后附“宝安区跨境转运作业预约系统”二维码及宝安区各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