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林子权)昨日,记者从宝安区商务局获悉,深圳市将对获得2021年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重奖。该局提醒宝安区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企业,要在2月25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并于2022年3月4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由市商务局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
记者了解到,本次奖励方向主要是支持外资企业在深圳市新设项目,鼓励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其中奖励外资新项目为已获得2021年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在深圳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过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予以配套奖励;奖励标准1:1配套,最高配套1亿元。外资增资扩产奖励条件为已获得2021年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在深圳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予以配套奖励;奖励标准1:1配套,最高配套1亿元。
申请单位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二)获得2021年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项目;(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以下市级外资奖励:配套省利用外资奖励、外商投资新设和增资奖励、跨国公司总部奖励等。同一事项确因政策允许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标明并注明原因;(四)申报单位未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并在限制期内。
申报单位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深圳市—市商务局—搜索利用外资奖励计划,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网络受理时间为2月15日—2月25日17:00;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月21日—3月4日18:00;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报,并向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项目作为2022年市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根据市级财政下达资金预算,市商务部门据以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