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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法i社区”小程序 可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2021-12-16 来源:宝安日报

市民热线接听现场。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罗慧怡/文 张彩玲/图)12月15日上午,宝安区司法局副局长贺章立率宝安公证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区司法局律师与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做客宝安日报社接听市民热线,就市民关心的调解、法律援助、社区法律顾问,以及劳资、物业、涉房产纠纷等法律难题进行一一解答。

接听现场,咨询电话不断。“我跟别人有纠纷,要去哪里找调解?”“调解相比去法院起诉有什么优势?”热线刚开通没多久,市民黄女士与张女士便来电咨询调解相关问题。据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人民调解具有民事诉讼所不能比的优点,例如能就近、及时地化解民间纠纷,以最短的时间解决矛盾纠纷,且不收取费用,降低了纠纷解决的成本。宝安区在街道、社区全面覆盖了人民调解组织,市民可以就近在所在的街道或者社区调委会寻求帮助。

“要怎么判断请的律师正不正规,是不是‘黑律师’呢?”市民申先生来电咨询。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要查询自己请的律师及其所在律所是不是正规注册的律师和律所,可通过两种途径求证:对于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可打开深圳律师协会官方网站,在网页上端菜单栏选择“律师名录”,通过律师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等检索所需要信息;对于深圳市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信息,可打开中国法律服务网官方网站,在网页选择“请律师”,选择所在省市,通过律师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等检索所需要信息。

市民李先生咨询,自己因忙于工作没办法去律所或社区咨询律师,能否线上咨询呢?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便于居民不出门即可享受线上法律服务,今年,宝安区司法局开发上线宝安区社区法律顾问在线服务平台“法i社区”微信小程序,居民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法i社区”,进入界面输入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后,可直接与社区法律顾问进行在线法律咨询,还能浏览时事案例解读、观看法律专题讲座、下载日常合同模板。

据介绍,今年宝安区普法工作也有颇多亮点: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着力构建多维度普法矩阵,其中与《宝安日报》合作的《法治周刊》,和宝安融媒合作的《局长说法》栏目,都是有一定影响力的普法专栏。在法治文化推进方面,推动社区开展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2021年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新安街道洪浪社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获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另外,依托宝安区青少年宫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星级基地评选,优化提升10个法治主题公园、139条法治文化长廊、280个企业法治专栏等,承办广东省法治文化节启动仪式暨优秀普法小使者评选活动等,都是让法治文化在宝安生根的具体举措。

近年来,宝安区还结合本土风土人情打造特色普法品牌,例如“一月一主题”答题抢红包普法活动;开辟五条公交普法线路,让群众“搭一趟车,学一路法”;开展“邮包伴侣”法治主题宣传,将普法宣传标语跟随包裹一起快递到家;拍摄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在宝安人流密集处滚动播放;设计制作法治文创表情包。

你问我答

严先生:邻居强行占用小区停车位,现在我们都停不了车,该怎么办?

区司法局:关于您的问题,可以先去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如果物业管理处协调不了,可以寻求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帮助处理。如果是物业管理处不作为,你们可以成立居民业主委员会并与现在小区物业公司解约,找新的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李先生:我去年7月入职了宝安一家科技公司,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年期限,约定试用期一个月。今年7月1日合同到期后,公司又重新和我签合同,合同期限也是一年,也约定了一个月试用期,当月发的也是试用期工资。到今年11月22日,我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到现在都没有发我11月的工资。后来我了解到,公司这样约定两次试用期是违法的,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吗?我如果提起劳动仲裁的话,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区司法局:公司与您签订两次劳动合同都约定试用期的行为的确违反了法律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公司违法约定试用期,作为劳动者如果已经履行了约定的试用期,是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金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另外,您如果向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请求支付工资和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的话,是可以到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的。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和《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申请支付追索劳动报酬的是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所以您准备好劳动合同、欠薪证据(工资发放流水或凭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就可以前往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庄先生:我弟弟因为偷了新桥那边工地的铁围挡,现在被当地派出所拘留,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区司法局:公民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向办案机关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带上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经济困难申报材料;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比如拘留通知书、逮捕书)。

庄先生:经济困难是怎么定的啊?法律援助机构又在哪里?

区司法局:根据《广东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6个月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且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没有价值较大的资产或其他情形的(深圳2021年标准为2703元)。宝安区法援机构地址是宝安区前进一路深信泰丰大厦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庄先生:可是我家是重庆的,现在没办法过去宝安申请怎么办?

区司法局:可以让您弟弟通过办案机关或者看守所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办案机关或者看守所在收到法律援助申请24小时内,会将申请转交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并在3日内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委托代理人协助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等材料。

庄先生:那如果没有申请的话,后续我弟还会有律师吗?

区司法局:有的,审判阶段现在已经落实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让每一件刑事案件都有律师辩护和提供法律帮助。

庄先生:申请法律援助要收费吗?

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是免费的,只要是经济困难公民或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都可申请法律援助。

宝安日报记者 罗慧怡 通讯员 姚欣城 整理

市民聚焦

关于房子的那些事儿

倾听民声,反馈民意。由于房产涉及的利益较大,其中牵涉的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昨日,不少市民来电咨询都与房产的赠与、分割、继承、居住权有关。

市民李小姐来电咨询,父母希望将房产赠与孩子,但是又希望自己老有所依,听说现在可以登记居住权,想问问司法局能否给一些建议。

宝安公证处相关负责人回答称,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但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只有在办理居住权登记后才能设立,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生效遗嘱,对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对于李小姐咨询的情况,建议可以在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的同时设定居住权,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完成居住权登记手续后成功设立居住权。

市民罗女士咨询的问题则涉及房产分割:她的一位女性朋友和老公十年前办理离婚,离婚之后仍生活在一起。五年前,女方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没有出过一分钱。现在女方想卖房子,需要分钱给男方吗?

律师根据罗女士提供的情况初步分析后认为,房子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卖房后所得款项无需分给男方。原因有二:首先,购买时间在二人离婚之后;其次,男方并未出资,而是由女方独立出资。如果男方坚持卖房后要分钱,律师建议罗女士的朋友可以寻求调解处理。如果调解不成功,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市民张女士来电咨询的问题也十分典型,她的父母想给已婚儿子买房,一方面担心小两口日后因感情不和无法继续生活,自己给儿子婚后出资购买的这套房产会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另一方面希望儿子儿媳能够夫妻恩爱、家庭幸福,万一要求对这套房产做婚内财产协定,会影响小两口的关系。

宝安公证处相关负责人针对李女士描述的情况,建议其父母做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公证,合同中明确赠送的全款用于买房且所购买的房产只归儿子所有;同时,做证据保全公证,对转账记录做证据保全,以及对赠与人(父母)和受赠人(儿子)做当事人陈述证据保全。在儿子与儿媳之间没有发生感情纠纷的情况下,赠与合同公证书与转账凭证等证据可均由赠与人(父母)保管,一旦儿子与儿媳之间因感情不和对房产分割发生争议,可以作为证据示。

“这些顾虑代表了很大一部分老年人的想法,也是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问题。”宝安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说,一方面房产价值较大,老人有顾虑是人之常情;另一方面,夫妻结婚组建家庭后,就成为了一个整体,都在为家庭努力奋斗着,如无特殊情形,双方签署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往往与人们传统的婚姻观念相融度不高,也容易在夫妻之间产生隔阂。有鉴于此,公证员建议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时明确约定,赠与人(父母)在某银行账号下的存款赠与给儿子一人,用于购买某地点房产的出资,儿子使用该笔资金所购买的房产为个人财产,不作为儿子与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

宝安日报记者 罗慧怡 通讯员 姚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