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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发布三大政策招才引智发展产业

2021-11-23 来源:宝安日报

迈进“黄金十年”再谱新篇章,前海发展利好“一浪接一浪”。11月22日,继2021年前海招商大会刚刚圆满落幕,前海又马不停蹄发布重磅政策“大礼包”,为“黄金十年”开局再添强劲动能。

三大政策为发展所需“量身定做”

据悉,此次前海发布的“三大政策”分别是《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大政策”精准对标《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全力支持前海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着力构建人才高地,深化深港合作,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涉及金融、办公用房、人才三个重要方面的政策“大礼包”,让企业和人才来前海创新创业“人力”“物力”“财力”全无忧。其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化深港金融合作,加快建设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支持香港金融业拓展内地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对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进行资金补贴,提高前海办公楼宇入驻率和产业集聚度,进一步推进深港合作,引导前海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各类人才及人才机构、载体进行重点扶持。香港青年、重要领域人才、省市高层次人才和重大人才载体、人才机构在前海创新、创业、就业将享大额补贴、奖励和“保姆式”暖心、贴心服务。“三大政策”均向港资企业适度倾斜,旨在吸引更多港人、港企进驻前海生根发芽。同等条件下,不少条款均在最高扶持金额不变情况下,给予港资企业1.2倍的扶持金额,《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涉及深港金融合作政策共16条,占整个办法政策条款总数的60%之多。

三大政策均向“大前海”全面覆盖

随着“前海方案”正式发布,“大前海”时代“未来已来”。此次前海新出台的“三大政策”均已向“大前海”铺开,南山、宝安扩区范围均可享受政策利好。

细读“三大政策”,其内文均特别说明,政策内所述“前海合作区”范围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确定的区域,“原前海合作区”范围则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确定的区域。

以《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为例,该办法规定,在深圳市内无自有办公用房,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原前海合作区,或2021年9月6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前海合作区新落户且首次购置办公用房自用的机构,可按照标准予以购置扶持;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原前海合作区,或2021年9月6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前海合作区,新落户租赁不少于150平方米且符合《办法》中要求的产业载体的办公用房自用,在租赁期限内未转租、分租或改变功能的机构,可视情形予以租金扶持。

此外,“三大政策”说明,对于同时符合“三大政策”及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前海合作区其他办公用房扶持政策之规定的,采取“择优不重复”的原则,不得重复申请与享受。

三大政策力度空前都是“硬核干货”

以非常之策行跨越之举,以非常之力求跨越之效。“三大政策”诚意满满,力度空前,全是“硬核干货”,可谓前海“史上最强”发展“大礼包”。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多措并举支持前海打造深港金融合作创新发展“加速器”、支持香港金融机构拓展内地市场、当好全国金融创新试验田、营造金融发展最佳“软环境”,拿出“真金白银”对粤港澳大湾区重大金融合作平台与金融基础设施给予200万元奖励、给予港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最高1500万元扶持、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数字人民币应用和推广、对新注册或新迁入前海合作区的持牌金融机构等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等。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给予30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购置补贴,对其他重点机构给予15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购置补贴。对总部企业,每年按照60元/平方米·月,连续三个年度,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租金补贴,对前海鼓励发展产业(金融业、现代海洋产业、会展商贸物流业、科技服务业、新型国际贸易、数字与时尚产业、专业服务业等前海合作区鼓励发展的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按照2021年入驻、2022年入驻、2023年入驻分别给予60元/平方米·月、40元/平方米·月、20元/平方米·月租金补贴。对前海合作区深港合作、现代服务业集聚、创新、发展具有战略意义或重大贡献的项目,前海管理局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另行约定。

据悉,此次新出台的《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对港澳青年现有的扶持政策基础上进行再“升级”,扶持力度和对港澳青年的吸引力之大前所未有。324万元、216万元、200万元……这些夺人眼球的大额数字也均来自《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高额奖励背后,体现的既是前海加快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以及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的诚意和决心,也充分体现出前海着力构建以人才价值、社会贡献、创新能力为导向的综合评价体系。

宝安日报记者 许卓

领军科技人才奖励

科技领军人才:奖励324万元,分6年平均连续发放

青年科技人才:奖励216万元,分6年平均连续发放

卓越工程师:奖励36万元,分3年平均连续发放

入选广东省、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最多申报1名带头人、2名核心成员):

1.项目带头人,按项目资助金额10%、最高200万元

2.项目核心成员,按项目资助金额5%、每人最高100万元

引进人才奖励

成功引进战略科学家:每名最高奖励200万元

成功引进科技领军人才:每名最高奖励10万元

成功引进青年科技人才:每名最高奖励2万元

成功引进一个省、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每名奖励15万元

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按市开办经费50%给予配套扶持

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按市设站资助、在站生活补助及出站科研资助50%给予配套扶持

企业购置扶持资金补贴

总部企业:30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分三年平均发放

其他重点机构:15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分三年平均发放

企业租金扶持资金补贴

总部企业:每年按照60元/平方米·月,连续扶持三个年度,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前海鼓励发展产业(金融业、现代海洋产业、会展商贸物流业、科技服务业、新型国际贸易、数字与时尚产业、专业服务业等前海合作区鼓励发展的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2021年入驻的机构60元/平方米·月

2022年入驻的机构40元/平方米·月

2023年入驻的机构20元/平方米·月

注:连续扶持三个年度,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金融业发展扶持奖励

对粤港澳大湾区重大金融合作平台与金融基础设施给予200万元奖励

对香港虚拟银行在前海设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最高给予300万元扶持

给予深港金融科技加速器最高200万元扶持

对前海合作区银行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贴息

对前海企业跨境发行绿色债券的最高给予200万元发行费用扶持

给予港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最高1500万元扶持

入驻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产业载体的金融机构符合条件最高可享受300万元扶持,其中港资金融机构按照扶持标准的1.2倍执行

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数字人民币应用和推广

每年合计安排5000万元,按业务规模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船舶、飞机租赁等

对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对新注册或新迁入前海合作区的持牌金融机构等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其中,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可获得最高10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