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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消委会发布直播消费警示 做到三点避免消费陷阱

2021-10-28 来源:深圳新闻网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7月1日讯(记者 贺靛婧 通讯员 刘欣欣)“直播购物”“网红带货”已成为时下流行的销售方式,给消费者带来丰富消费体验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消费纠纷。

冯女士在某平台上看到商家在直播卖货,一下子下单了5件衣服,但当她收到快递后拆开时却发现只有3件衣服,她多次在平台上联系商家,商家却都不予回复,剩下的两件衣服一直没有消息和动静。李女士通过直播购买了平底锅,是的收货后却发现跟主播描述的不一致,货不对板。

《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明确规定:商家应具有与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应的资质、许可、并亮证亮照经营;直播带货必须提供回看功能;直播带货产生的问题可依据《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广告法》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宝安消委会在此提醒消费者,在直播购物时,一要谨慎选择网络平台和购物渠道。要通过正规平台,选择信誉度好、资质全的商家购物,慎在无第三方担保软件的平台下单,减少发生卖家毁约不发货或延迟发货等情况,避免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

二要详细了解产品质量和价格等信息。不要相信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也不要被明显低价位商品宣传所误导,下单前应了解清楚主播所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效果及价格等情况,了解商品相关真实信息,切勿盲目跟风购买,盲目相信“直播测评”。过程中不少主播会通过现场试吃、试用等方式来展示产品测评过程和结果,引导消费者购买。但部分测评人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有待验证,不乏有些不良测评人员借此方式虚假宣传测评结果。建议消费者更应以产品质量为主要考虑因素,从产品参数、用户评价等方式多角度考量是否购买产品。

三要好购物凭证,保留好相关原始记录,如:该产品直播时的广告宣传、商家承诺内容、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物流信息等,防止商家删除相关信息后难以恢复,防止给消费维权带来难度为也为后期维权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