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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听取“两院”上半年专项工作报告

2021-08-02 来源:宝安日报

司法服务护航宝安“双区”建设

7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四次会议,听取“两院”2021年上半年专项工作报告。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王悦 通讯员 徐维娜/文 记者 刘安邦/图)7月30日下午,宝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志彪主持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区法院院长马文权、区检察院检察长吴澍农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2021年上半年专项工作报告。会议决定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10月底前召开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献荣、欧瑞志、刘红瑛、赵俊平、苏喜金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区长李懿,区监委委员徐贞,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50名省、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审议“两院”上半年专项工作报告

马文权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区法院2021年上半年《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近年来,区法院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接下来将把握宝安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对知识产权审判的新要求,积极服务智创高地建设,认真抓好执法办案,积极健全查明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快建设司法公信力、法治竞争力、改革创新力、国际影响力卓著的先行示范法院。

吴澍农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区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区检察院将准确把握刑事犯罪态势,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用尽用,以严格的制度规范和高效的制度执行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用准用好,以有力的内部制约和有效的外部监督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被滥用,切实扛起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

围绕“两院”工作报告,与会的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们提出了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加大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完善知识产权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压实检察官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责任、加强检法部门诉前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的协调沟通、理顺行刑衔接机制、完善多元调解机制等意见建议。

马文权和吴澍农逐一回应了代表们关心关注的话题,详细解答了代表们提出的问题,介绍了相关问题目前的工作措施和未来的解决思路,表示将充分研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采纳、融入到今后的工作中,为宝安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指出,近年来,区法院在科技创新成果保护、著作权等相关权利保护、商业标志保护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多项审判工作入选全市乃至全省的审判典型案例,为宝安的营商环境改善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区检察院作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单位之一,坚持深入实践、大胆探索、扎实推动,“双认”工作的“宝检模式”还得到了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调研组的肯定,全国各地检察系统也到宝安学习借鉴,交流工作经验。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对区检察院的“双认”工作都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要求,区法院要从四方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补齐工作短板: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二是要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三是要深化改革、强化创新,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四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站位,努力打造忠诚担当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要进一步提高宝安区知识产权司法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宝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区检察院要从四方面深入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宝安的实践工作:一是要严把质量关,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法治生命线;二是要严把标准关,强化公检法司之间的协作配合;三是要严把权力关,充分考虑涉案双方的合理诉求;四是要严把监督关,确保廉洁公正司法;要继续为有效惩治犯罪、依法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为宝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添助力、增合力。

审议《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报告

会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法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吴兰平从民事诉讼的概念、民诉法主要内容和各执法司法部门的职责任务等几个方面,分享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心得体会。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要进一步加强对民诉法的学习,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水平,为进一步推进宝安区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司法公正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报告指出,近年来,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线,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创新举措,得到全国、省、市的肯定与推广,宝安区民事诉讼办案质量、司法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与此同时,存在人案矛盾突出影响诉讼效率、诉讼服务体系有待完善、民事审判质量有待提升、执行到位率仍不理想、监督协调机制有待健全等短板和不足。

围绕执法检查报告,代表们提出探索通过“拒执罪”解决“执行难”、优化司法确认机制、梳理司法改革成效、建立积案清理制度,善用司法建议手段、完善法院人才培养机制、探索法官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司法干警待遇等意见建议。“深圳个人破产条例实施,为诚实的债务人解决了债务负担,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其中一个出口,但对‘老赖’应加大强制执行力度,采取更主动的执行措施,构建更有力的刑责追究机制。”执法检查组成员邬建军说。

会议指出,《民事诉讼法》是规范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对于保证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法律、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区人大常委会把开展《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列为今年法治领域的重要监督议题。今年上半年,执法检查组对《民事诉讼法》在宝安区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全面检查。经过3个月的深入调查研究,整理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真实反映了宝安区民事诉讼工作情况,工作扎实细致,找出的问题客观准确,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

9月底前完成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

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深圳市区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宝安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应在2021年9月底前完成,区级国家机关换届选举应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深圳市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宝安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决定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10月底前召开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宝安区新一届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会议通过了宝安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接受了张现军同志辞去深圳市宝安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通过了《宝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2021年上半年宝安区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

宝安区法院是上级法院指定的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其中的知识产权审判庭专门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涉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近年来,区法院对标深圳“打造知识产权标杆城市”要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形成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

2021年上半年,区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取得了多项新进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保护,加强著作权和相关权利保护,加强商业标识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

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行刑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知识产权案件多元解纷大格局,推动“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管理能力提升,主动融入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

全面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升办案效能,全面强化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升办案水平,努力破解“赔偿低”“举证难”问题,不断促进知识产权审判公正高效权威。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开展“巡回审判”,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营造尊重创新、保护知识产权良好社会氛围。

全面加强组织保障,全面提升干警政治素能,积极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强化业务素能,积极打造德才兼备的过硬司法队伍。宝安日报记者 王悦 通讯员 徐维娜

区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情况

推动“双认”试点向纵深迈进

宝安区检察院自2017年2月开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制度使用率逐年攀升,从2017年的5.11%上升至2021年上半年的90.74%,上诉率维持在较低水平,2021年上半年上诉率为1.96%。

2021年上半年,区检察院积极转变司法理念,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上聚焦四方面工作:

融入中心大局,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对涉疫案件的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发挥积极作用;注重“双认”制度与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对接,在护航企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刑”,设立刑事和解室,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

聚焦机制创新,探索证据开示制度,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推进刑事检察系统集成改革,设立认罪认罚案件办案组,实行集约化办案;建立认罪认罚协同机制,实行跨部门协作,推动在更高层次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狠抓规范适用,强化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强化当事人权益保障,强化确定量刑建议运用,推动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充分落实。

注重廉政风险防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抓好全面从严治检,推动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

宝安日报记者 王悦 通讯员 徐维娜

代表审议意见建议(摘编)

王伟邦

建议区法院要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根据案件类型及繁简程度适用不同的审理原则,加快标杆性的典型案件审理进度,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效率。要适当加大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力度,减轻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负担,切实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建议区检察院进一步压实检察官的主导责任,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加强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律师的沟通协商,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督,加强对检察官办案的监督。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拓展和深化现有质效评价体系,适度降低适用率在考评体系中的权重。

徐丽华

建议区法院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出台相关的规定,明确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原则和范围、司法确认裁定的效力和执行等问题。通过行政调解和法院诉讼的效力衔接,赋予行政调解协议法律效力。

建议区检察院办理诉前认罪认罚案件时,要加强与区法院的协调沟通,交流探讨常见罪名的量刑规律,细化量刑标准,提升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精准度和采纳率,打通制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落实的各个节点,形成贯彻实施合力。

刘文灿

建议区法院自立案开始,向当事人出具《案件承办流程告知书》,将全部流程详细记载在告知书内。包括立案的时间、目前所处的阶段、承办人员的姓名、承办时间、目前适用的审理程序及审限、有无终止审理事由等,由当事人签字之后附卷存查。要公开案件时间节点信息,加强对案件延长审限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要畅通当事人与法官、法官助理的联系渠道,避免因联系难、沟通难延长案件周期。

黄振辉

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较强、审理周期较长的特点,建议区法院要加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和储备力度,建立知产专家库。要强化执法部门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的联动合力,加强与科创、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建议区检察院要充分考虑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中的法律意见,进一步发挥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应有的法律作用。

肖鹰

建议区法院要提高行刑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和工作效能,加大对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和广度。要引进和吸收知识产权法律专业人才。要推进诉源治理,完善多元化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的调解功能,健全与法院司法确认功能的衔接机制。

建议区检察院要取消对认罪认罚案件规定的考核指标,进一步量化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标准,把赔偿受害人、退还赃款等各种情节均纳入从宽考量因素。建议对认罪认罚案件全面实行公开听证制度,确保此类案件程序公正,结果公平。

梁金兴

建议区法院与区检察院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同步,统一取证和量刑标准,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互相监督,构建“两院”工作共同体,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

建议区法院高度重视和进一步强化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工作,规范表述说理的语言、内容及形式,做到有的放矢。文书说理不仅要回应原告的诉讼请求,还要针对被告的抗辩理由作出回应,让涉案当事人“赢得阳光、输得明白”,涉诉各方都心服口服。

李远勇

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只有5名专业法官,上半年人均办结案403宗,平均每天1.6宗。目前知识产权审判是热点,也有很多难点,因此建议区法院相应增加知识产权庭人手配备,加强审判队伍建设。要在知识产权刑事审判的量刑上坚持宽严相济的政策,既要对故意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侵权行为代价;也要充分考虑案件对企业生存发展的影响,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适度适用缓刑制度,为宝安营造更优良的营商环境。

何洪昌

建议要学习国内先进经验,确立知识产权工作牵头部门,加强知识产权的规范管理和保护力度,加大对产业园区和创新文化企业的引导和支持,把文化创意推向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要出台扶持政策,鼓励相关技术手段的应用和研发,破解知识产权“取证难”问题,加大对企业实施认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鼓励。要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严格区分企业的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为企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阳如坤

科技型企业在实际经营中,经常会遇到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但是现有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足,部分规定较为模糊。

建议区法院要积极向上反映,推动立法机关进一步细化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明确相关责任部门、清晰界定权责,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对保护知识产权的促进作用。

苏喜金

建议区法院要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让辖区企业和居民提升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要充分发挥法院的审判监督作用,用足用好司法建议制度,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延伸司法保护功能。

建议区检察院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检察官专业水平,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中的量刑精准化。要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形成工作合力,使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得更加畅顺,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纵深发展。

张琼

建议区法院要进一步优化司法确认机制,畅通为律师调解协议出具司法确认文书的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参与诉源治理功能,让律师在接触案件的前端环节就可以开展调解,从而减轻法院和法官的压力。建议区法院要加强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强化对司法辅助人员的服务保障,考虑将法官助理、司法辅助人员的薪酬与办案的质量、数量、绩效相挂钩,探索更符合实际的绩效奖励制度,以此来提高法院队伍的稳定性。

李桃辉

建议区法院要围绕提升队伍素质做文章,完善法院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机制,积极引进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做到人才兴院、人才强院。要围绕考核机制想办法,探索改革法官绩效考核机制,综合考虑案件的类型、难易程度等因素设置权重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绩效考核办法。要加大力度提高教育实效。通过以案释法等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新闻媒体宣传,让市民知法、懂法、敬法、畏法,以此加强诉源治理,减少案件增量。

宝安日报记者 王悦 通讯员 徐维娜/文 记者 刘安邦/图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深圳市宝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定:

深圳市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深圳市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底前召开。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宝安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圳市宝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定设立宝安区选举委员会,主持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

孟锦锦(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委区府办主任)

●副主任:

赵俊平(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懿(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委员:

贺远东(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张曙(区委区府办常务副主任)

钟艳妮(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妍霞(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远锋(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赵钢(区公安分局政委)

黄平彪(区民政局局长)

詹文烈(区司法局局长)

李烨华(区财政局局长)

孙玉卫(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艳红(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胡厚雄(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莫键华(区总工会副主席)

朱锐(团区委书记)

冯颖霞(区妇联主席)

石慧娟(区工商联专职副主席)

关于接受张现军同志辞去深圳市宝安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7月30日深圳市宝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四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宝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现军同志辞去深圳市宝安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本决定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深圳市宝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一一三号

深圳市宝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鉴于张现军同志因职务变动调离宝安区,根据法律规定,张现军同志的区六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宝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275名。

现予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