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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政法干警|在身边赵旭:惩恶扬善的检察精英

2021-06-28 来源:宝安日报

赵旭。

唱响政法英模赞歌,激励引领广大政法干警忠诚履职、担当作为,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良好风尚。本期《模范政法干警在身边》栏目,讲述的是检察精英赵旭的故事。

“他深耕刑事检察办案一线、承办一系列黑恶大案、要案,且无一错案!”他叫赵旭,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全国扫黑除恶专家,现任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二级检察官。从检11年,他圆满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6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他坚持除恶务尽,不放过案件中的“蛛丝马迹”。他是“广东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广东省扫黄打非工作先进个人”“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被授予“个人三等功”。2019年,他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业务专家”,并入选“全国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

在赵旭办理的黑恶性质案件中,2013年由公安部督办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令他印象最深。“该案涉案人员众多、笔录数量庞大、案件复杂,办案压力巨大。”赵旭回忆称,那是一宗6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自己经过近一个月的连续加班伏案奋战,撰写近200页、十万余字的审查逮捕意见,并及时与办案单位沟通,对该案的重点、疑点提出数十条有效的侦查意见,最终将该团伙的五个层级架构、几十宗主要犯罪事实予以认定,并顺利批捕嫌疑人。2016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作出终审裁定,驳回被告人上诉,全案以黑社会性质定案,案件办理取得圆满成功。

赵旭坦言,黑恶势力案件与其它案子不同,黑恶势力案件前期材料很散,需区分哪些是组织行为,哪些是个人行为。“让每一个案件都能够经受历史的考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他看来,唯有坚定信念,做好分工,不断找寻案件的突破口,才能提升办案效率,让人民群众满意。

多年来,赵旭在办理黑恶案件时都坚持除恶务尽,并积极移送线索。他曾在办理一宗三人敲诈勒索案过程中,发现该案遗漏了其他涉恶人员未予处理,于是及时移送该涉恶线索。此外,他还主动承办一些新型疑难复杂的案件。譬如,他提前介入非事故类“环保油”案件,为非法销售“环保油”作为一种非法经营行为入罪找到了法理依据,破解了非事故类“环保油”的刑事打击难题,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宝安日报记者 韩翀 通讯员 刘悦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