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网 > 新闻板块 > 宝安新闻

燕罗街道喜高路(鹏鼎北区门口-朗东路)新建工程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提示

2021-05-13 来源:宝安日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宝安区2021年度土地整备(房屋征收)计划》、燕罗街道喜高路(鹏鼎北区门口-朗东路)新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深规划资源440306202000140号)等相关文件,本项目房屋证手续项目土地房屋拟征收范围已确定。现拟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辖区的燕罗街道喜高路(鹏鼎北区门口-朗东路)新建工程土地房屋进行征收。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发布征收提示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

燕罗街道喜高路(鹏鼎北区门口-朗东路)新建工程房屋证手续项目。

二、征收范围

燕罗街道喜高路(鹏鼎北区门口-朗东路)新建工程位于宝安区燕罗街道辖区内,征收范围详见附件。

三、征收及征收实施部门

房屋征收部门为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房屋征收实施部门为燕罗街道办事处。

四、提示事项

(一)请征收范围内相关建筑及附着物的所有权利人(即业主)携带房屋权属证明资料,到燕罗街道办事处办理登记,协商征收补偿事宜。(办公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副楼办公室219,联系人:燕罗街道办事处土地整备事务中心温炜韬;联系电话:0755-27217949)

(二)自本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各相关单位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工商注册、报批报建等相关业务。

(三)本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因下列行为导致增加征收补偿费用的,对增加部分将不予补偿:

1.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4.新签订租赁期限截止日期在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1年后的房屋租赁合同;

5.除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刑满释放和劳动教养等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分户之外的其他户口迁入和分户;

6.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7.加种、抢种青苗花木等;

8.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提示。

联系人:熊思腾

联系电话:0755-29612970

附件:燕罗街道喜高路(鹏鼎北区门口-朗东路)新建工程房屋征收项目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