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网 > 新闻板块 > 宝安新闻

骑行电动二轮车 “一戴两不”很重要

2021-04-30 来源:宝安日报

“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台”本期聚焦骑手如何保护自身安全

石岩街道爱群路和石岩外环路路口,市民在机动车道上载多人骑电动二轮车。

燕罗街道众福路上,市民骑未取得备案标识的电动二轮车。

福永街道福永大道上,派送人员在机动车道上骑加装雨篷的电动二轮车。

新安街道创业立交上,市民载重物骑电动二轮车。

新桥街道蚝乡路上,市民在机动车道上骑电动二轮车。

松岗街道松岗人民医院附近,市民未佩戴头盔在机动车道上骑电动二轮车逆行。

沙井街道环镇路,市民载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在机动车道上骑电动二轮车。

航城街道凯城二路上,市民载多名学生骑电动二轮车。

福海街道宝安大道段,市民未佩戴安全头盔在机动车道上骑电动二轮车。

西乡街道107国道辅道上,市民未佩戴头盔在机动车道上骑电动二轮车。

现如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对违章骑行电动二轮车的市民进行批评教育时,通常会要求其抄写带有事故照片的案例,对其有所震慑,促使其养成安全的骑行习惯。但仍有部分市民骑行时存在不良习惯,例如,存在打电话、玩手机、戴耳机等行为令洞察能力下降,分散了注意力。又或是戴上了厚重的手套降低操控能力,最为“致命”的还是未佩戴安全头盔。

2019年10月26日20时19分,李某(未戴头盔)驾驶电动二轮车(搭载刘某)在松岗街道松福大道辅道(机动车道)由北往南行驶至碧头第三工业区辅道转主道时,车身左侧与松福大道辅道出主道行驶的由袁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车头右侧轮胎发生刮碰,导致电动摩托车倒地,重型自卸货车右侧车轮与李某、刘某发生碰碾,造成李某、刘某当场死亡。

本期“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台”继续曝光10个街道骑行电动二轮车市民的不文明行为,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主动远离交通安全隐患。

■温馨提示

市民骑行电动二轮车需做到“一戴两不”。

一戴:戴头盔

电动二轮车骑行者必须正确佩戴头盔。在电动二轮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若电动二轮车骑乘者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

两不:不闯灯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

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两不:不逆行

电动二轮车在非机动车专用道行驶时,务必遵守按照车行方向并靠右行驶原则。

电动二轮车在划有标志标线的人行道上行驶时,非机动车必须按照车辆的行驶方向,沿人行道施划的标志标线通行。

宝安日报记者 徐迅 宋璐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