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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出击按下查违攻坚快进键

2021-04-20 来源:宝安日报

“拓展空间保发展打赢查违攻坚战”系列报道

宝安区2021年十大街道违法建筑集中拆除行动启动现场。

查违治违不松劲,凝心聚力久为功。2020年,宝安治理违法建设836万平方米,连续5年全市第一。新的一年,宝安又迎来完成拆除消化违建1529.33万平方米的硬仗。查违攻坚须全力推进。

多措并举齐发力

科学谋划“作战路径”

1529.33万平方米,占全市拆除消化违建总任务的30.59%,比去年增加近一倍,任务重,压力大。如何打好这场硬仗?

今年年初,宝安区委区政府将1529.33万平方米违法建设治理任务纳入区两重工作,区委书记、区长和区四套班子领导亲自到拆违现场督战,区土地规划监察局和各街道层层落实“一把手”责任。

挂出作战图,任务“焊”到点,责任“铆”到位。区土地规划监察局统筹各街道编制了《宝安区2021年违法建筑治理项目计划表》,将1529.33万平方米任务分解成659项子任务,实行“表格化、责任化、时序化”管理,明确具体标的,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通过科学谋划、高位推进、挂图作战,宝安查违攻坚战路径清晰,在这个过程中,全区坚持大兵团攻坚的集中清拆模式,十指发力,握拳出击。

从2017年开始,宝安在全市首创十个街道集中清拆行动,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行动145次。据介绍,今年,全区继续每周开展集中拆除行动,已连续开展7周,共出动清拆力量1518人次,拆除违建67宗、面积9.52万平方米。

同时,积极利用更新、整备、建设用地清退、没收、旧屋村认定、完善手续、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处理确认等手段,多措并举推进违建消化。其中,全区目前已累计审议通过89宗274栋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申请,涉及建筑面积79.43万平方米,处理确认历史违建栋数和面积均为全市第一。

天天有行动,周周集中大拆除,多措并举推进任务落实,据统计,截至目前,宝安拆除消化违建任务已完成281.04万平方米,完成量排名全市前列。

制度科技两手抓

建立查违控违长效机制

立足制度和技术创新,建立查控违建长效机制,是破解查违难题的又一法宝。

在技术创新方面,依托智慧查违系统,强化日常网格化巡查,进一步加强全区查违责任部门的联动,严厉打击新增违建,重点查处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侵占自然保护地等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制度创新方面,区土地规划监察局制定印发了《宝安区查违领域巡查督办制度》,加强全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监管执法力度。此外,积极优化历史违建处理确认有关制度,细化操作指引,打通重要关节,切实解决确认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拓宽历史违建处理确认的范围,提高处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下一步将把航港生态产业城片区、塘头第三工业园、松岗街道溪头片区、松岗街道东风片区等一批历史违建作为处理工作突破点,通过处理工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形成示范效应,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违法建设是城市肌体上的“顽疾”,查违工作任重而道远。新的一年,宝安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力打好查违攻坚战。与此同时,查违工作更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为大建设大发展的宝安,开拓更多的城市发展空间。

宝安日报记者 张萍 通讯员 陈基晶 钟奇兵 文/图

政策问答

《深圳市宝安区处理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是哪些建筑?

实施细则适用于宝安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违法建筑和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确认。

产业类历史违建,包括生产经营性历史违建和商业、办公类历史违建。生产经营性历史违建,是指厂房、仓库等实际用于工业生产或货物储藏等用途的建筑物及生活配套设施。商业、办公类历史违建,是指实际用于商业批发与零售、商业性办公、服务(含餐饮、娱乐)、旅馆、商业性文教体卫等营利性用途的建筑物及生活配套设施。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是指实际用于非商业性文教体卫、行政办公及社区服务等非营利性用途的建筑物及生活配套设施。

存在哪些情形,不纳入本细则的处理范围?

1、2009年6月2日以后新建、加建、改建、扩建的;

2、住宅类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

3、属于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4、涉及军队房产的;

5、已出让国有土地的权属人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建设的;

6、涉嫌违法的临时建筑。

历史违建当事人或管理人申请处理历史违建,须提供哪些资料?

1、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受理回执原件;

2、《历史违建处理申请书》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简易处理申请书》;

3、身份证明资料;

4、《历史违建建设时间证明书》原件;

5、街道处理办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有下列资料的,申请时应当一并提交复印件(查验原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或者集体土地使用证;

3、原县、镇政府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物竣工验收报告;

5、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有权属认定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

6、人民法院相关执行文书、拍卖等买受成交文书;

7、建筑物《用地测点报告》或规划国土部门认可的其他测绘报告;

8、消防验收或者备案证书;

9、房屋质量检测鉴定备案证明;

10、《复工通知书》;

11、《深圳市宝安区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申报收件回执》;

12、《申报人与原农村集体组织继受单位出具的承诺书》原件;

13、其他批准文件。

哪些历史违建可以进行简易处理,以及简易处理的流程如何?

历史违建当事人或管理人提出简易处理申请,通过街道办事处初审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对历史违建位于拟申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并且拆除范围内权属清晰的合法土地面积占拆除范围用地面积比例不足60%但不低于50%的拆除范围内,核发《简易处理意见书》,对于符合简易处理的,区查违办核发《简易处理通知书》。已取得《简易处理通知书》的历史违建及其用地,在其所在的城市更新单元实施拆除重建时,视为权属清晰的合法建筑物及土地,涉及缴纳的罚款和地价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缴清。简易处理,简单一点讲,就是省去了核查严重影响规划等情形,不用办理质检、消防手续。

经处理确认的历史违建,取得的是“红本”房产证还是“绿本”房产证?

符合处理条件的历史违建,当事人或管理人可以选择申请为非商品性质房地产,也可以直接申请为商品性质房地产,也可以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办理为非商品性质房地产后,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转为商品性质。历史违建处理确认为非商品性质房地产的,不得改变用途,不得抵押、转让、互换、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