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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公证处开出首张遗产管理人公证书

2021-02-23 来源:​宝安日报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罗慧怡 通讯员 李安琪)春节前一个周末的下午,宝安公证处副主任郑晓莉收到一条信息:“抱歉周末打搅,吴总(化名)家人告知我们,吴总(化名)已经过世了……”看着信息,郑晓莉想起5个多月前上门办理公证遗嘱时,吴总(化名)反复问公证员的一番话:“你也是一个女儿,你觉得我作为父亲在遗嘱里对女儿财产的安排是否合情合理?”

因吴总遗留财产较多,财产类型也较复杂,遗嘱继承人希望共同推选遗产管理人妥善管理和分割遗产,以减轻他们处理遗产事务的压力,有更多时间让家人在一起,相互抚慰失去至亲的伤痛。吴总生前聘请的顾问律师团队——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家族法律事务中心律师也向宝安公证处正式提出,他们被遗嘱继承人推选为遗产管理人,希望这个身份能以公证书形式出具,以解决遗产管理人的权利外观问题,即通过出示公证书,向第三人证明遗产管理人的身份和权利。

遗产管理人制度是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民法典中新增的制度,宝安公证处尚未办理过遗产管理人公证,该公证文书应以什么样的形式出具、管理人的职责要列明哪些、申请方是谁……这些关键问题均无先例可循。

此时临近春节,遗嘱继承人表示,希望在春节前完成相关公证工作。宝安公证处委派公证员张富娴承办本案,宝安公证处副主任吴伟东、郑晓莉与公证员共同加班加点研讨遗产管理人制度,查阅相关法律文件资料,商讨公证方案,最终决定以《推选遗产管理人确认书》《接受选任遗产管理人确认书》做成意思表示确认证书,并依据《公证法》第11条有关身份公证的规定做成遗产管理人身份证书,让遗产管理人的身份获得公权力背书。随后,公证员张富娴与助理上门为遗嘱继承人办理了遗嘱继承权公证。至此,宝安公证处首张遗产管理人公证书在今年春节前诞生。

“惟愿手持这一份公证文书的管理人能不负吴总生前对妻子的牵挂、为子女用心良苦做出的遗产分配安排,尽职履行管理人职责,保护继承人的平等权益,妥善管理和分割遗产,促成遗嘱继承人间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完成吴总在遗嘱中希望的‘子女们爱护孝顺我的妻子,家人间相互理解、尊重和帮助,家族兴旺长青’。”作为曾经承办吴总公证遗嘱的公证员,郑晓莉动情地说道。

据悉,宝安公证处将持续跟踪遗产管理人公证书的使用情况,监督管理人履职情况直到管理人处理完遗产相关事务,并在后续不断探讨、完善办理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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