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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未经许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1-02-07 来源:宝安日报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张剑峰 通讯员 焦雪珂)“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旧时每逢佳节或喜庆日子人们都习惯于燃放烟花爆竹来表示喜悦以及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待。但近年来,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安全事故屡有发生,烟花爆竹燃烧时生成的污染物严重影响空气质量,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应成为全社会普遍认可及遵守的规定。

近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福永派出所接一举报线索,某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在对一批货物开箱验视过程中发现大量烟花爆竹。福永派出所物流寄递专职民警李金键在现场共查获发射烟花棒100件、生日蜡烛直筒烟花棒234件。据了解,在这批烟花爆竹临时放置点附近便是一栋多人入住的五层高的宿舍楼以及一个存有易燃物品的物流仓库。一旦该批烟花在搬运或储存过程中发生事故爆炸或燃烧将极有可能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以及物品被烧毁。目前,该批涉事烟花已被安全转移,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大,安全警钟要长鸣!日前,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深圳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通告强调,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等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反者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部门将依法收缴烟花爆竹并根据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法规对责任人予以治安处罚,对单位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严禁在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携带、运输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深圳市范围内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经营活动;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民可前往各区公安分局和辖区派出所等单位部门进行举报,也可直接进行电话举报。

禁售禁燃烟花爆竹,人人有责!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在春节期间将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既是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发展的内在需要,又是顺应群众呼声、构建和谐文明深圳的重要举措。宝安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应支持深圳市政府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决定,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创建安全文明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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