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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调”对接促成刑事和解

2021-01-28 来源:宝安日报

区司法局、检察院落实“检调”对接。

在诊所打了两针,回家后,当晚出现抽搐症状被送往医院,患者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患者亲属立即报警,面对卫监所的调查,接诊的“医生”却不承认自己为患者进行过注射治疗,声称自己只为患者开了口服药。原来,这位接诊的“医生”并不是真正的医生,而是诊所老板,他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依法逮捕。

据调查,该诊所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接诊人员,即诊所老板虽有卫校学习经历,但并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根据刑法的规定,其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涉嫌非法行医罪。经司法鉴定,该诊所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无处方权人员开处方、未书写门诊病历及相关治疗后医嘱、未建议患者进一步检查等过错;鉴于患者自身爆发性脑膜炎的快速进展与其不良转归的后果存在主要因果关系,医方的诊疗行为与患者不良后果存在次要因果关系,诊所的责任参与度为21%至40%。也就是说,诊所应为患者的死承担21%至40%的责任。

患者家属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中,在侦查机关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的同时,宝安区社会医疗机构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医调委”)及时介入,安抚患者家属情绪,并力促医患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最终,经过调解,诊所依其过错程度对患者家属进行了赔偿,患者家属也为诊所老板出具了刑事谅解书,可以依法从轻处理。日前,检察机关对该诊所老板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是人命关天的事,不是医生就不要帮病人看病,这个案件应该让所有医疗行业从业者引以为戒。”据区医调委主任李裕宏介绍,无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开诊所,聘请了有资质的医生和护士,但当病人较多或医生下班时,有的老板自己上阵看病开处方甚至帮人打针,要知道,这种行为不仅将面临行政处罚,还违反了刑法,可能构成犯罪。

宝安日报记者 罗慧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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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日报讯(记者罗慧怡文/图)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程序,但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主持刑事和解耗时耗力,如何让刑事和解真正“落地”?19日,宝安人民调解与刑事和解正式“牵手”,宝安区检察院刑事和解中心调解工作室正式投入使用。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检察院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审核后认为可以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和解协商的,由调解组织介入,促进当事人和解达成协议。”据调解员凌伟伟介绍,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中,就民事赔偿部分,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受害方出具谅解书,检察院可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从轻或减轻量刑建议;对于某些案件情节显著轻微的,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由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如案件进入到审理阶段,法院可依法作出从轻或减轻的刑事处罚。此外,有些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若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案件审理可适用快速审理程序。

“调解有着中立、公平、自愿的优势,通过情理法的疏导能降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敌对情绪,尤其是被损害一方。”区司法局基层科负责人何雪英说,“检调”对接是宝安区“三调联动”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推进,通过各部门资源融合,做到应调尽调、应解尽解,为民解忧,让宝安居民更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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